市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审议《上海市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若干规定(草案)》
产生日期:2007-07-11 06:25 来源: 上海市农委办公室
6月26日上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6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若干规定(草案)》,徐麟同志在会上就《上海市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若干规定(草案)》作了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主持会议。
去年,本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虽已达到5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世界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都在75%以上。
市农业部门对2001年以来验收的科技兴农项目成果的跟踪调查表明,上海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约为50%,与世界发达国家70%至80%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相比,差距明显。
为了引导和激励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草案)》规定,个人和组织自主创新取得的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在本市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且未取得政府资助的,可以申请研发经费补助;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合作进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农业科技成果持有者采用多种方式转化农业科技成果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贷款和税收的优惠政策。
此外,为了整合信息资源,更好地向社会推介科技成果,《若干规定(草案)》规定:由市农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编制农业科技成果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由市农业部门建立农业科技信息平台,充分利用科教兴农网、农科热线和为农综合信息服务站等载体,为农业生产、经营和技术研发活动提供科技信息服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云耕、周慕尧、包信宝、周禹鹏、刘伦贤、任文燕、张圣坤、朱晓明、陈豪、胡炜、王培生等出席会议。
下午,常委会举行小组会议,对《上海市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若干规定(草案)》进行了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