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居各地之首
产生日期:2007-05-16 03:06 来源: 新闻晨报
□据新华社北京5月15日电
国家统计局15日发布了各地一季度城镇居民家庭收支基本情况,上海城镇家庭以人均可支配收入6795.52元居首。
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一季度,全国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可支配收入3934.94元,同比增长19.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6.6%,增幅高于上年同期5.8个百分点。
一季度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可支配收入较高的地区还包括:浙江6676.11元、北京5901.17元、广东5283.03元、江苏4847.7元、福建4699.25元、天津4096.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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