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举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大型报告会

产生日期:2007-01-23 06:20      来源: 上海市农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准备工作,1月13日下午,上海市农委在市委党校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报告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振伟来沪作专题辅导报告。


    各区县分管领导,农业、政策研究、法制、农经等部门,农业产业化、种植、畜牧、蔬菜、水产、农机等行业条线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代表共计近400人参加了报告会。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水务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等有关部门应邀参加了报告会。


    刘振伟副秘书长是我国著名的“三农”专家,也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他在报告中系统地阐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立法起草过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法律的基本精神实质、重要原则和主要内容。他的辅导报告不仅是一个精彩的法制报告,更是一个学习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动员报告,有助于从事“三农”工作的同志深刻理解和全面领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报告会由市农委主任袁以星同志主持。他对下一步上海做好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准备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准确把握《合作社法》的基本精神和法律特征;二是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合作社法》的宣传培训;三是坚持分类指导,依法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做好本市配套规章政策的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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