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065号提案的答复
台盟界别: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助力农民持续增收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关心与支持,你们提出的建议对我们今后工作的开展非常重要。经会同市气象局、市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带动农民共同富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中坚力量,我市历来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工作,2007年起松江区率先探索家庭农场模式,2024年底,全市家庭农场总数3084家,经营土地总面积51.69万亩,户均经营规模167亩,户均经营收入36.8万元;全市具有一定规模纳入监测的农民合作社1947家,成员及带动农户12.24万人,年度经营收入75.19亿元;构建了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家庭农场为基本生产单元,农民合作社和联合体为纽带,全产业链社会化服务为支撑,多种经营方式相互融合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经过十七年家庭农场培育实践,本市基本形成稳定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农业收益显著提升。
但与此同时,正如提案建议中所言,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着抗风险能力不足、用工“两高一低”、农户契约意识不足等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于你们提出的三条建议,具体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抗风险能力”
一是做好农业气象保障服务工作。市气象局对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开展“伴随式、融入式”气象保障服务,2024年,应对持续高温天气和台风陆续影响,为农业农村部门提供《上海秋粮作物高温热害风险预报》、《农业设施大棚大风灾害风险预警》等决策服务专报。市气象局联合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针对高温热浪、台风暴雨、低温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联合发布7期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报,向农业农村部门和广大农户提出相应农事建议,做好粮食、蔬菜保供气象服务。二是提升智慧农业气象服务能力。2024年,市气象局通过“上海知天气”APP、市农业农村委信息平台“神农口袋”APP、手机短信等为7000多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气象服务。建设都市智慧农业气象服务平台,有效提升特色农业气象服务能力,为特色农业气象服务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三是金融创新助力经营主体发展。市金融监管局积极探索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鼓励辖区内保险公司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涉农财产险、意外险、责任险等产品,提高农险产品精准承保、理赔服务效率,提升优质农产品、基础设施的保险保障水平。2024年农业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15.98亿元,全年共提供风险保障347.83亿元,涉农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1.43亿元,全年共提供风险保障1018.83亿元。下一步,在农业信贷方面,金融、农业农村、财政等相关部门将继续用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白名单”库,推动银行机构精准对接;在涉农保险方面,将水稻等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纳入政策补贴,推动保险机构下调农机具等险种费率,鼓励开展区级特色险种、以奖代补项目,创新商业性农业保险,扩大承保覆盖面,提升承保能力,加大对农业设施的保障力度。
二、关于“强化人才机制保障”
一是强化人才工作顶层设计。2024年,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人才局,在广泛开展调研座谈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意见,以“百千万工程”为抓手,重点聚焦科技、产业、技术技能、改革、建设治理5支人才队伍,推进乡村人才工作水平整体提升。会同市教委,研究并印发加强农业农村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构建政校联手、产教联动、校企联合的乡村人才培养新模式。二是加强人才自主培育。开展2024年度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城乡治理平台(乡村振兴领域)人才评选,优化评价选拔机制,以创新大会的形式公开选拔乡村振兴青年英才,本年度共遴选并支持10名乡村振兴拔尖人才和19名乡村振兴青年英才开展前沿性、创新性探索。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2024年,精准遴选50名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量身定制“一人一策、一企一径、一业一群”的综合扶持方案,通过建立长效服务机制,对第一、二两期头雁持续开展跟踪评估和扶持指导。三是持续完善农业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实施农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全年认定2100余人,其中高级工超过1400余人。组织市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推荐优胜选手参加国赛,本市代表团在全国赛事中均取得优异成绩。下一步,将继续落实好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学历教育、技术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培养机制。在农业龙头企业评定办法修订中,进一步完善联农带农等相关指标,切实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三、关于“完善相关机制提升农户履约意识”
一是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2023年,市金融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等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推动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的意见》,提出26条工作举措,其中在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方面,要求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地方征信平台与金融机构共建涉农公用信息数据平台,持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等。二是提升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覆盖面。市金融监管局通过大数据系统排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情况,对于未完成建档评级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通过基本户开户行、存款开户行匹配对应银行,形成“银行—企业”配对关系,并指导配对银行完成建档评级工作,目前,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全部落实“能建尽建”。三是进一步深化产业联合体培育。推动农产品产加销更加紧密衔接,指导联合体牵头主体完善“订单农业”协议相关条款,加强订单双方履约约束,引导牵头主体通过“保底价格+利润分红”等形式带动农户增收,探索协议备案制度及违约行为纳入诚信档案,增强小农户履约诚信意识。下一步,结合推动农业农村数据创新实验室建设工作,推动农业版征信报告、信用风险评估模型、涉农白名单等数据产品,为相关金融机构提供服务,为守约诚信的农业经营主体赋能。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
联系人姓名:张颖 联系电话:52161151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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