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983号提案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3-09-07 14:45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陈勇章、唐巍、陈薇委员:

各位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农民美丽家园的提案》收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本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收到您们的提案后,我们高度重视,会同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相关部门开展专门研究。我们认为您们反映的情况、问题在各涉农区一定程度、范围存在,特别是农民建房问题等还比较突出,提出的建议有针对性、操作性,我们将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会同市相关部门抓好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突出规划引领,分类推进乡村建设

本市于2019年实现了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全覆盖,形成乡村地区规划发展的“一张蓝图”,其中,在村庄布局方面,以农村宅基地和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为切入点,开展村庄布局体系的层层落实和分类引导。市规划资源局制定了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编制管理相关规范规程,指导各涉农区规范编制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不断提升规划管理效能,2021年制定了《上海市乡村社区生活圈规划导则》,明确乡村社区生活圈的配套标准。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开展农民相对集中居住跟踪研究,归纳总结不同地区的操作模式;开展撤并村规划实施策略研究,探索解决近期无实施计划的撤并村过渡期内涉及农民建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发展方面的难题。二是根据《上海市乡村社区生活圈规划导则》,落实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用地标准,提升乡村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和乡村能级。

二、注重因地制宜,开展农民住房建设

2019年以来,市政府颁布了《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市政府16号令),市农业农村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农委规〔2020〕5号)等一系列文件,基本形成了宅基地管理和农民建房的政策体系,推动了农民生活居住条件改善和乡村风貌提升。另外,2019年5月,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会同市相关部门和各涉农区,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聚焦“三高两区”、零星分散、危旧房等重点区域,推动新一轮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完成农户签约5.2万余户。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督促指导各涉农区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加快推进翻建房屋统一进入“上海市农村宅基地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审批,加强农民申请宅基地建房“审、批、建”全过程和全流程监管。二是对于短期内没有撤并计划的非保留村,进一步加强专题研究,鼓励引导属地政府以多种形式保障辖区内农民的居住权益,改善居住环境。三是督促各涉农区紧抓已签约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项目的建设交付和质量安全等工作,持续稳妥推进2023年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四是深入开展调研,收集《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市政府16号令)执行过程中的难点,充分听取基层及农民意见建议,梳理保留村内的小农民、自理口粮户等特殊群体的政策口径。

三、强化资金保障,优化资金投入方式

2022年12月19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我市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明确各涉农区每年从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不低于10%,优先支持乡村振兴。2023年5月12日,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市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沪农委〔2023〕116号),明晰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推动长效管护水平和质量提升。此外,各级财政都加强了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等的资金保障,比如2021-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市区两级财政投入达到221亿元(不含农民相对集中居住资金)。

下一步,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围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建立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本市农业农村工作调度机制,定期调度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二是按照本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年度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升级、乡村绿化等13项行动,做好市、区、镇财政资金统筹安排,项目化推进各项建设任务。

四、坚持农民主体,创新农民参与机制

近年来,本市乡村建设中,积极引导农民参与,比如村庄改造中,将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作为项目立项申报前置条件。另外,浦东、奉贤、金山等区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引导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比如奉贤区启动实施9个农村人居环境以工代赈补短板项目,共计4.8万户农户通过以工代赈的方式改善了周围的人居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依托村民议事会等引导农民全程参与管理。二是全面宣传推广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以工代赈等做法,引导农民参与建设和管护。

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的工作,衷心感谢委员们对本市乡村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继续给予指导和帮助。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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