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476号提案的再次答复(跟踪办理情况)
产生日期:2021-01-04 14:46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许复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本市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在上次答复时列为“解决或采纳”。经进一步跟踪办理,现将办理进展情况答复如下:
《上海市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本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将为本市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条例》将本市在促进家庭农场发展中好的经验做法用法律的形式予以总结固化,以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为基础,从土地经营权获取、财政支持、融资担保、科技支持、人才培训等多方面强化政府对家庭农场发展的扶持、指导、服务与规范。
下阶段,我们将把贯彻落实好《条例》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确保这部促进法的制度红利惠及家庭农场。一是做好《条例》的宣传培训。二是做好《条例》实施的政策配套。三是切实促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四是抓好《条例》实施的督促检查。
附件:《上海市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条例》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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