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4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3-06-26 09:39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秦瑛代表提出“关于乡村振兴人才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十三五”期间,上海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人才规模总体平稳,知识结构、技能结构不断优化,人才政策不断完善,激励和保障体系不断健全,成长环境不断改善,人才对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带动作用不断凸显。经统计,目前上海市农村实用人才总数共计4.4万名,有50余名农业科技高层次人才列入国家或本市人才培养计划,2位全国“杰出农民”,38位创业兴业先进典型,46位优秀青年农场主,农科院1名专家被农业部纳入“神农领军英才”人选名单。通过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4万人,16位农业行业首席技师获得上海市首席技师荣誉称号,拥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的人数不断增加。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们围绕强化乡村振兴人才培育问题,主要开展以下8方面工作:

(一)加强政策顶层设计。2022年,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团市委制定《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高素质青年农民培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市、区两级围绕乡村振兴重点主题设置培训课程、丰富培训形式,着力打造系统化培训体系。2021年,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支持新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积极助力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南汇新城高质量发展,提升新城人力资源配置能力。市人社局出台《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引导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助力实施乡村振兴人才计划。市教委《关于做好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在评分办法中规定: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加3分。在现行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中实施高校毕业生乡村成长计划,给予政策倾斜吸引人才回流。

(二)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工作力量。从2019年开始,进一步健全驻村工作制度和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机制,全市先后选派2批400名驻村指导员支持经济相对薄弱村发展,同时由各区选派挂村联系员覆盖其他327个相对薄弱村。2013年以来全市共招录939名大学生村官、2800名“三支一扶”大学生,累计安排500名选调生到村任职。各区还通过到村锻炼、挂职任职等方式,加大农村工作力量支撑,如奉贤区先后选派了170名年轻干部到村任职锻炼,崇明区先后选派84名机关、企事业单位年轻干部下村居任职,已有35人走上了乡镇领导干部岗位。此外人社局积极加强就业托底安置,对于市场化就业存在困难的本市农民,按规定及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三)培养壮大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一是组织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班。2022年本市分别以开展创业富民、到村任职选调生能力建设为主题,采用线上跟线下的模式举办2期培训班,共计200人参加。二是开展第二期“菁鹰”培养计划。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遴选100名优秀骨干,通过聘请农业生产、经营领域著名专家担任导师,采用“导师代班+外出研学”的模式,借助农科院和高校的优势资源,在教学、研学等培训过程中深度合作。三是开展第四期农业经理人培训。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管理、农产品品牌建设与市场营销”为主题,采用“集中课堂授课+分班企业研学+集中分享交流”的方式,并引入相关专家对学员的分享进行点评、指导,进一步提升培训质量,共计组织学员86人参加。四是扶持青年人才就业创业。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持续实施优惠政策,天使基金“雏鹰计划”新资助企业,对2023届上海高校毕业生首期还款顺延6个月;“雏鹰计划”项目评审、立项、资助环节向2023届上海高校毕业生适当倾斜;“创业训练营”“研究生双创计划”等创业培训招收学员时优先录用2023届上海高校毕业生,向具备创业基础的“天使基金”申请对象提供创业能力评测、项目跟踪辅导等创业服务。加强创业服务载体建设。建设涉农“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加大涉农类创新创业项目的孵化服务力度。加大农业创业创新教育投入,支持农创学院等产教融合乡村振兴项目发展。加强农村就业创业信息化服务。加大“乐业上海”“海纳百创”等服务品牌对促进农村就业创业的服务力度,发挥信息技术手段支持作用,大力推进就业创业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为本市农民获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提供便利。

(四)全力推进重点人才选拔培养。一是组织开展农业领军人才选拔。经过召开专家评审会,经过对专业贡献、团队效应、引领作用、发展潜力等方面综合评判,确定了10名同志为2022年度本市农业领军人才。二是积极实施“神农英才”选拔推荐。根据农业部关于“神农英才”人选推荐的工作要求,我们积极组织全市各区、相关单位开展推荐申报,并经过专家评审,确定“神农领军英才”推荐人员4名、“神农青年英才”推荐人选10名,最终农科院1名专家被农业部纳入“神农领军英才”人选名单。三是精准开展高层次人才培训。近年来,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党校等单位联合举办农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高级专家研修班,来自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农业领军人才等480余人参加。通过对党的二十大深入解读,进一步提高党性认识,坚定理想信念,更好地投身于本市乡村振兴伟业中。四是持续推进高校教育。在涉农人才培养上,研究生培养阶段,上海交通大学设置有园艺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华东理工大学设置有植物保护一级学科博士点,上海海洋大学设置有水产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上海财经大学设置有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上海交通大学设置有兽医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上海交通大学、上海海洋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设置有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点,上海海洋大学设置有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培养农科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培养阶段,上海交通大学和上海海洋大学设置有植物科学与技术、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等本科专业,培养农科专业本科生;上海交通大学设置有智慧农业专业。

(五)加强农业职业技能人才培养。一是首席技师和技能大师评选。共推荐2名首席技师、1名技能大师参加评选。二是农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开展七个职业竞赛,共计参赛人员265人,选拔出五个项目的选手参加第五届全国农业行业技能大赛。三是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完成农产品检验员、食用菌生产工、农作物植保员、动物疫病防治员、农机驾驶员等各类技能等级认定882人。

(六)大力实施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年本市共完成11期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班,累计培训人数2322人次,超额完成全年计划目标。近年来累计开展高级研修班、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基层专技人员培训、岗位培训等培训项目60余期,培训人数超过6000多人次。通过培训,凝聚队伍,更新理念,提升视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

(七)科学完善农技推广人才评价体系。不断完善人才评价政策,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和本市农业正高级职称评审办法,合理进行岗位设置,动态调整岗位结构比例,对以农业为主的街镇相关事业单位,在统筹核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时应予以适当倾斜等。对长期在乡镇农业一线从事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的专技人员,不受岗位设置限制,符合条件的专技人员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通过后可直接聘用,以此来充分调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专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创造活力。

(八)加大农业人才引进力度。市农业农村委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对全市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排摸,确定105家企业列入人才引进重点机构范围,切实帮助用人单位解决人才短缺问题,助力农业农村更好发展。此外,对乡镇农业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居转户年限可由7年缩短为5年。鼓励农民跨区域就业。本市郊区农民在户籍地所在区之外的区实现就业,与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月缴费基数低于当年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1.2倍的,可申请在就业期间享受跨区就业补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人才问题的建议,具有很强的政策参考价值,我们将充分吸纳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转变成今后工作的具体政策和举措,充分发挥上海的人才资源优势,积极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在市区与乡村、各行各业与农业之间搭建人才输送的桥梁、维系人才交流的纽带,汇聚全社会力量,为本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重要人才支撑。

(一)牢固树立大人才观。以开放的姿态走出去,主动对接中央在沪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主动对接国际国内知名农业高科技企业在沪机构,研究建立农业领域各行业、各学科、各专业的高层次专家人才库。围绕“人才+科技+产业”核心驱动力叠加,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吸引高端人才集聚,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式发展,农业产业跨领域合作。

(二)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我委部门预算每年安排经费2000余万元,用于支持农业领军人才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养等乡村人才建设工作。从2022年开始,为支持本市涉农科研院所、高校、技术推广、企业等单位年龄三十五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具有创新性或实用前景的农业科技应用研究,给与每个项目最高30万元的资金补助。

(三)发展壮大农业农村人才队伍。一是合理设定基层事业单位进入门槛,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符合岗位特点的公开招聘资格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技人才招录,大力招录本市农业农村建设发展亟需的农业技术类人才。二是积极协助推进相关政策出台。吸纳农业类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充实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基层事业单位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三是积极构建区校、区院合作培养平台。引入市农科院、在沪高校的优势资源,融入到农技人才队伍、农业经营主体的教育培训全过程。通过与农科院校合作开展“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使用”等方法,及时解决基层农技人才队伍“人难进、人难留”等问题。四是加大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力度,围绕种源农业、生态农业、数字农业、装备农业、安全农业等重点领域,吸引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海内外农业科技和产业带头人来沪从事农业科技创新工作。

(四)大力加强农业农村人才培育。一是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依托本市丰富的教育资源,积极鼓励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接受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努力提高其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积极推广农民田间学校培训模式,与有优势项目的生产专业合作社结对拉手,提升农民培训实效。二是加快培育塑造高素质的农业生产经营人才队伍。利用3年时间,对纳入名录的家庭农场主开展轮训,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计划每年培育50名,用5年时间培养250名“头雁”,打造乡村产业振兴“头雁”队伍。三是加快培育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加大对农业科技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引进,继续推进开展我市神农领军英才、神农青年英才遴选申报工作,培育集聚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四是积极培养科技后备人才。鼓励青年科技人才申报国家和本市各类人才培养计划,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提升科研队伍创新活力。

(五)提高福利待遇吸引人才。一是完善农技人才激励保障体系。完善农技人才以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实行分配的办法,健全科研单位分配激励机制,重点向关键岗位和优秀拔尖人才倾斜,提高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坚持奖励向生产一线倾斜、向基层倾斜,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人才奖励体系,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力。二是积极做好人才引进落户。本市相关主管部门不断优化完善、动态调整农业农村领域重点机构保障。积极依托本市“一网通办”平台,不断优化经办服务,为农业农村领域企业引进各类优秀人才提供服务和保障,吸引高学历、高技能、高素质人才下乡创新创业。三是落实推进房屋居住福利保障。2022年1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公安局出台《关于加强本市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管理的指导意见》(沪建房管联〔2022〕47 号),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管理,相关主管部门将支持和指导各涉农区积极落实好上述政策,结合农民意愿和租赁需求实际,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规范发展好租赁住房,为投身于本市农业农村建设的从业者解决后顾之忧,安心扎根乡村,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六)优化人才发展综合环境。一是进一步做好对高层次人才的结对慰问、健康体检、疗养休假等服务保障工作,为人才的身心健康保驾护航。二是积极支持农业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术能手的评选表彰活动,培养和选拔表彰一批农民高技能人才,营造尊崇农业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依托融媒体平台,多渠道开展农业农村人才宣传报道,积极宣传杰出人物和典型事迹,营造向往乡村事业、崇尚农业职业的社会环境。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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