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82号代表建议的再次答复(跟踪办理情况)

产生日期:2021-01-04 14:53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李春风代表:

您提出《关于进一步促进家庭农场规范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在上次答复时列为“正在解决”。经进一步跟踪办理,办理结果调整为“解决采纳”。现将办理进展情况答复如下:

《上海市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本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将为本市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条例》将本市在促进家庭农场发展中好的经验做法用法律的形式予以总结固化,以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为基础,从土地经营权获取、财政支持、融资担保、科技支持、人才培训等多方面强化政府对家庭农场发展的扶持、指导、服务与规范。

下阶段,我们将把贯彻落实好《条例》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确保这部促进法的制度红利惠及家庭农场。一是做好《条例》的宣传培训。二是做好《条例》实施的政策配套。三是切实促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四是抓好《条例》实施的督促检查。

附件:《上海市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条例》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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