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8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产生日期:2017-05-05 02:17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82号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农二代’返乡政策”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关注和呼吁。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指出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培育以返乡“农二代”为主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对农业、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市近年来正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一、已经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加大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5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已连续三年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列为重点工作。目前,本市制定出台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意见、认定管理办法等,基本构建了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培育格局。目前,全市已累计培育认定新型职业农民4693名。其中包括了相当数量的有返乡就业、创业意愿的“农二代”。针对其中最富有活力的青年群体,本市启动了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将通过3年时间,采取“培育一批、吸引一批、储备一批”的方法,培养一批创业能力强、技能水平高、带动作用大的青年农场主。市农委会同市有关部门通过举办创业演讲大赛、创业路演等活动,不断提升青年农场主的创业创新能力,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截至目前,全市共培育青年农场主211人,涌现了一批有学历、有经验的优秀“农二代”,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加大涉农创业政策扶持。您提出的“农二代”社会保险费补贴的相关建议,与本市相关政策设计思路是完全一致的。目前,为了鼓励支持涉农领域创业创新,市人社部门出台了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费补贴、青年大学生创办创业组织吸纳本市劳动力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本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创业组织符合一定条件,在一定期限内可享受相应政策,且根据该组织吸纳就业的数量计算补贴额度。同时,针对涉农创业成本高等问题,本市还出台了初创期创业场地房租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探索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比如,本市创新性地将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前移至创业前期,对于缺乏启动资金的青年,凭创业计划书等材料可提出最高15万元的创业前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该项政策受到了包括“农二代”在内的创业青年的普遍欢迎。这一系列扶持政策为“农二代”返乡从事农业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二、下一步要重点推进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围绕本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到2020年培育2万名新型职业农民的目标,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健全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造就一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职业农民队伍。继续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支持更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突出的“农二代”,激发他们的创新活力,使之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排头兵、领头雁。二是鼓励支持“农二代”从事农业创业创新。结合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和管理,扶持有技能和有经营管理能力的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士兵等群体特别是“农二代”,返乡创办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创立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现代农业,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和流通、农业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其他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完善相关涉农创业扶持政策,进一步强化“农二代”从事农业的政策保障,不断提升其能力水平,使之成为深化农村改革、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骨干力量。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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