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6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64号“关于推进农业基地用房多功能发展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由于农业生产季节性较强,您提出的农业基地用房部分时间空置的现象客观存在。您提出的“政府要出台相应政策,通过试点探索农业基地用房多功能发展的可行性”的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创新性。我们会同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研究后认为,对农业基地用房要按农用地、建设用地等不同用地性质区别看待,一贯鼓励并支持提高存量土地和建筑的使用效率。
近年来,在农业基地用房多功能作用、促进本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方面,我委配合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也在积极探索研究和完善相关政策,既切实做到农地农用,满足合理的农业生产需求,又坚决防止非农化,保护好耕地。开展的工作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制定相关政策。2017年,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旅游局出台了《关于支持本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规划土地政策实施意见》(沪规土资〔2017〕725号),明确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促进集体经济组织长期稳定增收。可以积极探索农用地的复合利用,例如在不破坏土壤耕作层、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将非耕农用地、配套设施农用地临时用于公共停车。二是积极开展了农业旅游用地试点工作。自《关于支持本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规划土地政策实施意见(试行)》(沪规土资地规〔2015〕917号)实施以来,我委会同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选择了松江区雪浪湖生态园、青浦区联怡枇杷乐园、嘉定区沥江生态园、崇明县区东禾九谷开心农场4个项目为首批试点项目开展规划和用地的试点。在符合规划的前提条件下,按照不同用途和使用主体,建立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政策,支持本市乡村旅游发展,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和制定新的政策。
下阶段,我们将积极配合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按照《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2号)要求,同时结合本市贯彻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研究制定规划土地方面的支持政策,积极探索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教育、农业科普、农事体验等产业,拓展土地使用功能,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按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民宿民俗、乡村旅游等农业农村体验活动场所。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