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6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产生日期:2018-10-19 07:12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64号关于“加大政策整合聚焦力度,充分调动郊区农村和农民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上海乡村振兴战略”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你们的建议后,我委高度重视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和奉贤区政府等会办单位进行了研究。你们反映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很有针对性,对我们下阶段研究政策和开展工作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经汇总相关单位的会办意见,并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8〕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形成了如下答复意见。

一、关于疏通政策资金堵点,推动政策整合聚焦

2014年起,根据中央和本市关于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要求,市财政局会同市农委等部门结合本市财政支农的实际,开展了市级财政支农专项政策整合工作,重点将农业主管部门内的48个专项补贴进行整合归并,最终形成“农业综合补贴”、“科技兴农”、“农业生态与安全”、“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农村改革与发展”、“村庄改造”等6个功能导向清晰的专项资金。同时,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平台,将与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相关的跨部门专项在区级执行环节进行集中投入,通过同步实施、合力推进,保障改善农村地区人居环境的资金投入。

为进一步做好涉农资金整合聚焦,本市《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加快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要求,加大资金聚集力度,试点探索“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同时,专门提出要注重美丽乡村建设资金资源整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由区统筹资金资源,集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对此,市财政局将在今年上半年制定出台《关于探索建立本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政策整合聚焦,优化支农投入供给结构:一是归并设置涉农资金专项,对部门内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交叉重复的涉农资金予以清理整合,最终形成农业综合补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生态与农产品安全、科技兴农、农村改革与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小型农田水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河道整治、林业建设、土地整理等大专项;二是合理设定任务清单,将任务清单分为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给予区级不同的统筹使用权限,允许区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根据本地产业发展需要,按照指导性任务要求,在同一大专项内统筹使用资金;三是同步下达资金与任务清单,以大专项为单位,实现涉农资金和任务清单集中同步下达;四是在市级层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联席协商机制,由市财政局召集,每年上半年适时听取并审议各部门和区级提出的下一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需求,指导各区以目标为导向合理搭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平台;五是加强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使用,统一设计方案、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资金拨付、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核验收,形成政策合力;六是探索逐步下放涉农项目审批权限,强化区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的责任,赋予地方相机施策和统筹资金的自主权。

奉贤区政府对此提出三点工作措施:一是整合各类政策,涉农资金向重点项目倾斜。可以同类项目不同资金来源整合,也可以不同项目向同一区域整合,更可以不同资金整合预算到市,再由市、区配套资金直接整合到项目。市对区补贴资金按年度一次性下达,采用先预拨后清算方式拨付,补贴资金由区统筹使用,并落实区级补贴资金,明确补贴方式、补贴标准及操作程序,做好年度补贴资金使用管理。二是灵活使用涉农资金,提高使用效能。在资金申报、审批、使用上减少冗余程序,变严评轻审费时低效程序为轻评重审高效高能程序,地方可根据市级情况差别性地投入资金,让资金以最快速度发挥效能。三是做好乡村振兴顶层设计。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各级党委对本级工作总负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使乡村振兴推进管理和政策研究常态化。

二、关于破解农村发展难点,推动以奖代补激活动力

为破解农村发展难点,本市《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扩大以奖代补范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并提出要探索美丽乡村建设以奖代补机制。《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在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和实施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农民住宅用地;加强乡村土地综合整治,相关区盘活的建设用地指标,要向乡镇倾斜,并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重点向保护村、保留村倾斜,用于农业设施建设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发展。

对所涉业务,各相关单位均作出了积极回应。针对农业生态补偿问题,市绿化市容局从2003年起,陆续将新造林、农用地公益林、经济果林双增双减、林下经济试点、林业保险、野生动物栖息地建设等纳入市级财政奖补政策的范围;2009年,市财政局、市发改发展改革革委等单位联合制定了《市对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并于2011年、2017年两次修订,把基本农田作为本市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的重要领域,将乔木类经济果林纳入林地生态补偿范围,将农业生态补偿纳入市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框架。鉴于涉农生态补偿已纳入市对区均衡性转移支付体系,具体资金使用由所在区财政统筹管理,市发改委表示将进一步指导各郊区做好资金使用统筹管理,创新资金使用方式,促进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市绿化市容局表示,对代表提出“对于各区新增森林覆盖率、新增耕地林地等,给予以奖代补”的建议,将作进一步研究,推进制定具体操作办法。针对村级河道治理、水面积增加等问题,市水务局、市规土规划国土资源局和市农委已于今年2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市水利专项中河道整治、小型灌排泵站用地的通知》,有效缓解了本市郊区面广量大的中小河道面临的用地指标压力。同时,为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升农田灌溉设施管护水平,促进农业节水减排,改善水环境治理,市水务局和市财政局已于今年3月制定出台《上海市农业用水奖励暂行办法》,对上一年度农田灌溉设施养护管理及农业节水进行考核并由市财政给予资金奖励,用于鼓励支持粮田灌溉设施养护管理和农业节水工作。针对农民集中居住问题,市规土规划国土资源局表示,对土地出让价格高于每亩400万元的,市级土地出让金按照每亩400万元为基数计算返还;对土地出让价格低于每亩400万元的,市级土地出让金同样按照每亩400万元为基数计算返还,同时将指导区、镇在推进农民集中居住过程中进一步优化安置地块的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高结余建设用地规模。此外,市规土规划国土资源局还将在今年上半年制定出台《关于促进本市乡村振兴的规划和土地支持的意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市住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表示,目前已着手针对撤并村农户向中心镇、一般镇、撤制镇集中居住的情况开展调研,力争在年底形成进一步促进农户向城镇集中居住的政策框架。市发改委表示,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已有三方面的政策支持,一是给予市级土地出让金返还和项目建设补贴,二是给予水电气配套工程收费优惠,三是给予项目用地和资金保障,市级补贴资金在项目实施方案获得批复后即拨付50%,下阶段将继续指导各区用好既有政策。

综合代表所提建议,市财政局将结合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工作,引导各区进一步加大对“三农”均衡性转移支付、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并会同市有关部门,选择部分个性化要求突出、面上难以制定统一标准的专项试点探索以奖代补管理方式,逐步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政策完善机制及资金分配机制,建立健全奖励激励机制,对涉农资金统筹使用成效突出的区在资金安排上予以适当倾斜,以调动基层、社会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

奉贤区政府对此提出三点工作措施:一是创新土地流转方式,提高农民收入。试行土地股份制改革,以经营权入股,推动农业规模经营,使农村居民享受多重分红,基于每个试点镇、村相应补贴。二是深化农村改革,壮大集体经济。稳步推进镇级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合理分配机制,让农民在明晰资产份额的同时,获得镇、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双重红利。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存量资产价值的有效实现形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物业用房,增加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收益。三是加大科技投入,推动产业发展。打造具有奉贤特色的农业品牌,用好“品牌奖励专项资金”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对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给予适当奖励,对获得科技成果和国家专利的企业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三、关于消除农民增收痛点,推动农民享受改革成果

近年来,上海不断加大市对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区级对镇村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水平。据统计,2013-2017年,市对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347.3亿元增长至632.2亿元,资金分配向远郊纯农区域倾斜,主要由各区统筹安排用于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保障村级组织运转。

为帮助低收入农户增收,市农委和市发改委将按照《实施意见》提出深化农村综合帮扶的要求,聚焦低收入农户,确定帮扶对象,通过对口帮扶、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社会保障兜底等四项措施,实现精准帮扶。对此,市农委将在上半年制定出台《关于上海市深化农村综合帮扶工作的若干意见》,对低收入农户进行精准识别,指导各区开展新一轮农村综合帮扶,遴选新的帮扶“造血”项目,并以乡镇为主体,由区级统筹,通过盘活集体建设用地等途径,建设一批收益持续稳定的综合帮扶项目。同时,针对务农和非农就业的农民,市农委将联合市人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推进农民职业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支持纯农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提供更多公益岗位优先安排当地农民就业;实施专项就业补贴,鼓励各类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吸纳当地农民就业。为加强市对区的转移支付,市财政局将按照《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的要求,使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向郊区和纯农地区倾斜,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基础设施、环境整治和风貌保护等建设领域,将道路等基础设施管养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为优化农村环境面貌方面,市绿化市容局将重点推进市级重点生态廊道、郊野公园、镇村公园绿地、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全面实施第二轮农林水联动三年行动计划,加强现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提高农村地区林木绿化率和森林覆盖率;市住建委将积极指导各区在本市美丽乡村示范村中选取一批符合要求的村庄,申报国家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争取中央财政给予每村100万元的补贴资金,解决农村资金不足的矛盾。此外,针对你们建议整村制“生态村组,和美宅基”创建成功后享受政策补贴1万元/户,据了解,宅前屋后绿化美化已纳入村庄改造建设内容,可纳入财政奖补范围。目前,市委农办正会同相关单位研究美丽村庄精品村扶持政策,对创建成功的精品村将给予市级补助。

奉贤区政府对此提出三点工作措施:一是全面实施生态补偿。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政策,给予每亩承包地一定的生态补偿。以生态村组、和美宅基创建为载体,增加农民收入。充分发挥政策的机理引导作用,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多层次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区、镇公共服务延伸到村组,提高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便捷度,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规划建设项目,协调推进农村水林路田的整体建设。加大对“三农”的投入,每年设立5亿元乡村振兴发展基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实施开放性、竞争性支持政策,实现农村改革发展先做先扶持、早做早得益。进一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的资金不低于财政预算的10%,由政府主导,引入工商和社会资本,扶持农村建设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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