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0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产生日期:2018-06-18 16:00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09号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几点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委高度重视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等会办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您反映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很有针对性,对我们下阶段研究政策和开展工作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经汇总相关单位的会办意见,并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8〕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形成了答复意见。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引领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科学规划应当先行。针对落实乡村规划责任,本市《实施意见》已明确,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上海乡村振兴规划(2018-2022年),同时要求各涉农区要编制本地区乡村振兴规划,市相关部门要编制乡村振兴专项规划或工作方案。目前,市发展改革委正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会同市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上海市乡村振兴规划(2018-2022年)》编制工作方案制定和前期调研工作,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设计好平台、载体和路径,统筹谋划本市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在区层面,各区也已着手开展本区乡村振兴规划的编制工作。

近年来,本市通过“三个倾斜,一个深化”(即公共服务资源向郊区人口集聚地倾斜、基础设施向郊区倾斜、执法管理力量向城乡结合部倾斜以及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形成了“1+21”的政策体系,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市财政局不断加大对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区级对镇村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水平。据统计,2013-2017年,市对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347.3亿元增长至632.2亿元,资金分配向远郊纯农区域倾斜,主要由各区统筹安排用于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保障村级组织运转。

为加快农村资源和要素的集聚,本市《实施意见》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配置、加大财政投入等方面给予了明确的政策支持。市有关单位对照《实施意见》,计划在今年上半年陆续出台配套扶持政策:市交通委将研究出台《关于本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教委将研究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本市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民政局将研究出台《上海市农村养老美好生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市卫生计生委将研究出台《关于本市城乡基层全科医生执业与管理办法(试行)》;市财政局将研究出台《关于探索建立本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

二、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近年来,上海的村庄改造、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村庄改造完成了55万户,覆盖率达到83%;完成4229公里村内道路建设和4363座危桥改造;完成27万户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改造;创建62个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示范村。

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本市《实施意见》提出,要编制上海市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分层次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在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改善基础上,聚焦保护村、保留村,提升农村生态品质,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挖掘乡村文化内涵,至2020年创建100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按照美在生态、富在产业、根在文化的建设主线,开展美丽乡村精品村试点,进一步提升村落形态、人居环境和产业能级,积极发展特色农业、创意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文化产业、传统经典产业、康养产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全面增强乡村经济活力,推进乡村生产、生活、生态深度融合。同时,为改变过去“九龙治水”的传统体制,《实施意见》提出要注重美丽乡村建设资金资源整合,探索美丽乡村建设以奖代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由区统筹资金资源,集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目前,美丽乡村建设已明确由市委农办牵头,并将在上半年制定出台《上海市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和制度供给。同时,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和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也将在上半年联合制定出台《上海市郊野乡村风貌规划设计和建设导则》、《上海市村庄(建设)规划技术指引和管理规程》,为该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三、关于加大农村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

正如您所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是第一驱动力。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下,各涉农区深入贯彻完善村级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建设的要求,积极推进“三农”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明显。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人力资本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撑作用,《实施意见》明确,一是要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注重提拔使用涉农优秀干部,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流动的用人导向;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制定加强村干部建设相关问题的工作意见;注重吸引高校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强化“班长工程”,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二是要加强农村各类人才建设。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养一批农业科研领军人才,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团队;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和农村经营管理人才;研究制定鼓励各类专业人才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

结合本市《实施意见》,对上述工作,市有关单位计划在今年上半年陆续出台配套扶持政策: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农办将研究出台《关于加强本市村干部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工作意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研究出台《关于鼓励各类专业人才参与乡村振兴的意见》。此外,市委组织部表示,将以2018年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为契机,推出一批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优秀村书记,进一步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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