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8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0-05-29 09:04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87号代表建议提出的关于“发展村级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我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专题研究讨论,认为以宝山区为例对市郊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所作的梳理和分析具有典型意义,所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在全市面上客观存在,所提出的对策建议也具有针对性,我们在下阶段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时将予以借鉴参考。

一、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底,郊区村级总资产1677.5亿元,其中:近郊1094.4亿元(占65.2%)、中郊339.8亿元(占20.3%)、远郊243.3亿元(占14.5%)。目前来看,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主要以下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远郊经营性收入和净收益偏低。从资产净收益来看,全市郊区村级净收益50万元以下的村833个,接近一半位于远郊。二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至2018年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减少10.82万亩,减幅44%。特别是崇明、金山、奉贤等远郊地区,租金收入减幅超过50%。三是村级基本运转支出负担较重。近年来,郊区村级公共管理和服务事业任务较重,支出逐年增长。中、远郊财政转移性补助保障水平仅在105万至165万元之间,缺口相对较大,保障力度还不够。四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高素质人才偏少,部分村干部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部分干部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缺少信心,对新形势下如何发展集体经济缺乏深入思考。

二、我市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面的主要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9年,本市进一步加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力度,村级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做到了应改尽改;镇级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年内完成46个,累计完成114个,占镇级总数的93%。全市有600家单位进行了收益分红,同比增长16.8%。累计分红26.83亿元,惠及成员233.25万人,人均分红1150元。随着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范围的逐渐扩大,农民的获得感也随之提高。二是深入推进农村综合帮扶工作。2019年,以增强“造血”功能为重要抓手,聚焦农村经济相对薄弱地区生活困难农户,通过帮扶项目建设、强化结对帮扶、生活困难农户帮扶等多种形式,推进新一轮农村综合帮扶工作。全市共完成奉贤区收购“国际制造服务(上海)科创中心”项目、崇明区收购“长兴海洋科技港一期”等7个综合帮扶造血项目的报备工作。三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2019年,我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预审备案等5项制度,补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漏洞短板;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监督等5项手段,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在阳光下运行。四是选派优秀干部支持薄弱村。2019年,会同市委组织部出台《关于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选派优秀干部支持本市经济相对薄弱村发展工作的通知》,选派了首批200名驻村指导员到经济薄弱村开展工作,重点围绕抓好党建引领、破解农产品销售难题、为村民办实事等方面为经济相对薄弱村谋发展,获得了所在村和村民的广泛好评。五是分类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推广各区实践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成功经验,探索各具特色的新“路子”。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购置留存楼宇物业型,在开发建设时按照约定的比例为集体经济组织留存物业。二是合作开发产业园区型,市级产业园区与相关镇开展“区区合作”“品牌联动”,形成“一区多园”互动发展格局。三是区镇搭建发展平台型,在区级或镇级层面提升资产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村级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四是参与乡村振兴型,推动乡村风貌和乡村文化建设,集体经济通过以土地资源、资金入股参与开发,从中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三、对下阶段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工作打算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区政府是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主体,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保障规划、土地、资金等相关支持政策的落实。乡镇是这项工作的具体操作主体,要细化完善方案和措施,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要发挥主人翁精神,群策群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和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二是夯实基层组织。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要求,进一步提高“一肩挑”比例。优化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多渠道为农村工作补充有生力量,提升乡村振兴活力。三是完善政策供给。结合新《土地管理法》贯彻落实,优化完善土地指标等发展要素管理制度,配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操作规则。继续推进帮扶“造血”项目建设,提高项目的质量、效益和水平。进一步加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确保集体“三资”保值增值。四是强化分类指导。根据区域、条件、基础等方面的不同,明确发展路径,通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健全股份合作机制、建立集体资产托管平台、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等方式,针对性地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五是加大财政保障。继续完善本市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厘清集体和政府权责边界,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六是强化考核指导。市、区要明确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任务、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列入对下级政府的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增加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并加强督促检查,形成压力传导的倒逼机制。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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