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认定上海市2018年无公害农产品的公示
产生日期:2018-12-28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过渡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8〕15号)、《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审核规范>等制度的通知》(中绿体〔2018〕61号)等有关规定,经申报主体自愿申请,各区农业部门组织初评推荐,经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认定审核及专家评审,拟认定上海崇东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50家主体申报的738个产品为上海市无公害农产品(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3日
在公示期间内,如对公示对象有疑议,可向市农业农村委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电话:021-23119605。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2016室 邮编:200003
附件:上海市2018年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公示名单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