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口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 2016)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2017年1月3日国家海洋局“关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众参与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长江口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已编制完成,报告表送审前需要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江口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工程
3、地理位置:工程位置见图1。
4、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长江口的南支北港入海口,如图1所示。共建设人工鱼礁7.936万空方,占地133760m2,为长380 m,宽352m的鱼礁群。工程估算总投资2098.9 万元。
5、主要施工工艺
本项目中人工鱼礁单体的制作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生产单位。考虑到钢筋混凝土鱼礁的耐久性和稳定性,鱼礁单体内的钢筋必须做有效的捆扎、焊接及防腐处理。因此,鱼礁单体必须委托有资质、有防腐处理经验的海洋渔船制造或混凝土建筑单位生产,制作地点要求位于崇明岛。鱼礁单体制作完成后由驳船运输至项目建设地点,在海上现场完成人工鱼礁投放与海上排布。
主要工艺及要求:混凝土礁体的具体投放方法如下:
1) 精确定位和标识。使用GPS卫星定位仪定位精度在1m以内。按照鱼礁摆设要求,全部定位鱼礁投放点,在投放点使用竖桩标识。
2) 每一投放点,在施工图上标示经纬度进行精确定位。
3) 安放鱼礁,按图纸设计要求,逐个定位投放,现场组装。
4) 要注意安全措施,慢起轻放,严防人工礁体碰撞,六级以上风力停止作业,确保航行安全。为保证投放的相对准确,应做到以下3条:一是利用GPS定位系统,将礁体投放到预定地点,同时,要考虑“仪器”误差。二是尽量选择在风浪较小等天气较好时投放,以避免船只飘逸和礁体移位。三是核实现场投放点点位和施工图投放点点位。礁体投放后,要及时检查,发现有倾斜、倒置、移位等情况要及时调整处理。
图1 项目地理位置
本工程施工水域范围:水域施工范围主要是滩坡。施工范围外侧设置航标,警示过往船舶,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计划建设人工鱼礁7.936万空方,其中四孔式圆台型滩涂组合构建礁群长272m,宽120m,共2040组,中间连接梁420组,5.2224万空方,占地面积65280 m2。竹阵鱼礁群长1696m,宽20m,共9328根,空方27136m2,占地面积33920 m2。四孔式圆台型滩涂组合构建礁群之间间隔2m,竹阵鱼礁群与四孔式圆台型滩涂组合构建礁群之间间隔2m,形成长380 m,宽352m的整体鱼礁群,总占地面积133760 m2。工期计划安排为10个月,期间尽可能采取并行工程,提高工期保证度以及降低施工器械和劳力单位时间投入强度以节约施工成本。
二、工程分析
本建设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礁体铸造过程产生的废水、固体废物、施工船舶的含油污水和礁体投放产生的悬浮物,此外,还有生活污水、含油废水、固体废物、机械噪声等方面的环境影响。
三、本项目对所在地环境主要影响
1、对水文动力影响和地形地貌冲淤影响
根据数模预测结果,当人工礁体投放后,海区局部流场会发生一定变化,在鱼礁上部产生上升流,在鱼礁背面产生涡流。但海流模拟分析结合两次实测论证结果显示人工鱼礁形成的冲刷坑已趋于动态平衡,不会造成人工鱼礁掩埋、移位或塌陷。
2、对海洋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影响分析生产废水影响分析
各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集中收集,生活污水应集中收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新扩改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方可排放,也可接入当地污水收集管网,对附近海域水质无影响。
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要求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作施工场地喷淋用水,处理得到的油类和沉渣必须慎重处理,沉渣可外运至垃圾填埋场自然干化。废水处理后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02)中相关标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车辆和机械设备冲洗。
含油污水定期排放至岸上或水上移动接收设施,外送资质单位处理,不得排入海域,则不会影响海洋生态环境。
(2)投礁作业施工影响
本项目投礁施工时悬浮物对海洋生态环境及生物的影响为:抑制浮游植物的光合作用、降低海洋生物的摄食率、生长及发育。这种悬浮物的再悬浮并非累积性的,是局部和暂时性的,总体上SS对海洋水质、海洋生物及生态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均较小。
(3)对沉积物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回填海砂和抛填石块将会产生一定量的悬浮物质,主要源于泥砂入海和施工导致的海底沉积物再悬浮,但与工程海域沉积物背景值相近或相同,不会对其成分产生较明显的影响。
②施工期的废水油类主要来自生活、施工废水,由于施工废水量少、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且施工期较短,对施工海域沉积物环境质量影响很小。
(4)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
①本项目投礁过程中,由于礁体自身重量产生的下沉压力将对分布于海底的底栖动物产生瞬时的挤压作用。
②悬浮泥沙入海会对海域浮游生物造成一定不良影响,但工程结束后,浮游生物很快就建立起新的群落,即悬浮泥沙对浮游生物的影响是暂时和有限的。
③悬浮物浓度大于10mg/L时会对鱼类生长造成影响,但是施工停止3~4个小时后,悬浮泥沙绝大部分沉降于海底,悬浮物浓度会大幅减小。因此,悬浮物浓度的增加对鱼卵仔鱼的影响是有限的。
④本项目悬浮物浓度增加值相对较小,且仅限在源区附近,游泳动物完全可回避混沌区,因此,对游泳动物的影响较小。
3、对大气、声、固体废弃物影响
①运输车辆是产生扬尘的主要来源,通过可通过洒水增加颗粒物湿度,可达到抑尘的效果,符合二级标准的要求。
②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车辆、吊车等重型器械,会产生CO、NO2、SO2、烃类等有害气体,降低施工作业面的大气环境质量。但距离村镇较远,且常风向为NE向,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危害。
③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施工机械、运输及装载车辆,但项目区与村镇距离约30km,远超128m噪声超标线;同时只要车辆在途经村庄时减速行驶、禁止随意鸣笛等,就不会对居民产生影响。
④固定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只要做到统一收集、处理,就基本不会影响生态环境。
4、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影响
①项目周围水动力较强,且工程产生的悬浮物入海量相对较少,加上工期较短,悬浮泥沙影响随着施工结束也相继消失。因此,在做好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同时避开产卵等生态敏感期,就不会对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产生太大影响。
②本项目工期较短、距离居民聚居区较远,通过洒水降尘、减少夜间施工作业等,扬尘、施工噪声等对周围村庄影响是非常有限。
③项目施工不会对岛屿及其周围海域的生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也不会影响陆岛码头通航,但要加强船只航行管理,防止海上交通安全事故。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海洋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
对于生产废水,要求装载车辆卸货干净并设置废水隔油沉淀池加以清洗,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或者集中到陆域统一专门处理;其余油桶、废油布等皆应回收处理。
对于生活废水,要求设置排水沟、化粪池等进行集中处理;含油废水亦回收到陆域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到海里。
(2)大气污染
对于施工车辆扬尘要求途中覆盖,卸货时尽量无大风、倾泻高度要低;吊车等施工器械的尾气应检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声污染
对于车辆要求尽量少鸣笛;各类施工器械应首选低噪音、低振动,并做好隔音工作和维护保养以降低噪声;此外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休息时间。
(4)固体废弃物
不管陆域还是船上,对于生活垃圾,都要设置垃圾桶进行回收,不得随意丢弃,或安排清洁员定期清扫转运。
2、 海洋生态保护对策
(1)施工应避开台风、天文大潮等不良天气,尽量选择退潮时段作业,以降低混浊、悬浮颗粒物浓度;缩短工期,减少对海水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2)做好设备维护、应用环保设施,以减少粉尘、固定垃圾等的产生。
(3)不得在周边开挖或设置采砂场、严禁破坏周边的滩涂湿地,以保护土地生态环境和底栖生物等。
(4)水上工程施工作业应尽可能避开水生生物的敏感期。
4、事故风险防控对策
(1)避开台风天气施工;施工器械使用前应做好工况检测,并对运行状态进行观察。
(2)成立事故风险管理小组,制订应急预案以及储备应急物质。
(3)形成风险监测预测机制、事故抢险机制等。
五、本次环评主要结论
本工程建设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落实报告表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与本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及工作人员、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专家及环保主管部门的官员。征求意见的内容是与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七、如果您想获得关于本项目更为详细的信息,您可以在即日起至2018年5月27日之间到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简要本》或者电话(电子邮件)与我们联系,以索取关于本项目更为详细的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地址: 上海市赤峰路63号3号楼6楼
联系人: 吴建辉
联系电话:021-39360605转206
传真: 021-39360611
电子邮箱:wuwan2011@163.com
公示单位: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