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三秋”秸秆综合利用核查结果的公示
产生日期:2018-05-11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沪发改农经〔2016〕26号)文件精神,在各区及市属相关单位核查上报的基础上,经市级核查,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和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专题研究等程序,现将2017年“三秋”秸秆综合利用核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8年5月11日—5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须通过区农委及市属相关单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5月17日下班前将书面材料寄至我办(以邮戳为准)。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3117107
地址:大沽路100号2011室市农委农机化办;邮编:200003
附件:
1、本市2017年“三秋”和2017年“三夏”待核秸秆综合利用情况汇总表
2、本市2017年“三秋”秸秆机械化还田情况明细表
3、本市2017年“三秋”和2017年“三夏”待核离田秸秆利用情况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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