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第三批上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公示

产生日期:2011-01-04      来源: 上海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为进一步促进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根据农业部等11个国家部委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农经发[2009]10号)和市农委《关于组织申报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通知》(沪农委[2008]138号)的有关要求,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区县农委审核推荐,经市农委各专业办复议,拟认定上海恒孚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94家单位为第三批市级示范合作社。现进行认定前公示,公示期7天,即元月4日至元月10日。

    如对上述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反映。

    联系地址:上海市仙霞西路779号1号楼2楼
    联系人:顾继淳、张国珍
    联系电话:021-52161136、52161160  传真:021-52161135
    邮政编码:200335


上海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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