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上海都市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验收的意见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产业融合发展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21〕386号
发布日期:
2022-01-18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2020年上海都市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光明星辉蔬菜育苗中心设施和采后保鲜提升扩建项目申请竣工验收的请示》(光明企划〔2021〕290号)收悉。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委托市农发中心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验收。该项目基本完成各项计划任务,同意通过验收。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为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海兴路1013号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21队蔬菜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批复要求,且已投入使用。各项建设内容及投资情况详见附件。
二、项目资金结算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上海都市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及中央奖补资金的通知》(沪农委〔2020〕455号),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933.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补助资金440万元。根据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审价报告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项目实际总投资为789.15万元。减少部分按比例摊分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为371.96万元。
三、后续工作
(一)请按验收结算意见结清工程项目的各类应付款项。
(二)请按照项目建成资产管理有关要求,做好新增财政性资产的登记备案工作,明确资产归属和管理责任,保障项目可持续运行。
附件:项目建设计划及投资执行情况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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