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动物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切实做好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农业部和本市关于加强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相关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当前动物疫病防控的严峻形势
当前,正值夏季高温高湿气候,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动物疫病进入高发易发季节。加上近期我国南方地区连续出现强降雨过程,部分省份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导致大量畜禽因灾死亡,输入性动物疫情风险进一步加大。同时,春防后畜禽有效免疫抗体水平开始逐步下降,发生疫病的风险加大。此外,韩国、日本等周边国家口蹄疫、禽流感等动物疫情持续不断,对我市的防控工作构成一定威胁。各区县一定要清醒认识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严峻形势,扎实抓好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巩固和保持我市重大动物疫情稳定可控的局面。
二、严格落实各项综合性防控措施
1、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各区县要严格按照《2011年上海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免疫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切实落实年初制定的各项计划,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构筑坚实免疫屏障。要结合抗体监测结果,对抗体水平不合格的畜禽及时进行补免,确保畜禽处于有效免疫保护状态。同时,要对新补栏畜禽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及时做好免疫工作,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2、切实加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各区县要切实加大夏季重大动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充分发挥区县、乡镇动物疫情测报体系和国家级动物疫情测报站以及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作用,完善疫情监测和报告网络,确保疫情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切实加强无害化处理和消毒灭原工作。各区县要指导辖区内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和夏季消毒灭原工作。加强养殖场(户)环境消毒,做好对圈舍、饲喂工具和周边环境的清洗消毒工作,尤其应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的消毒工作,彻底消除防疫隐患。
4、切实加强防疫指导和畜禽饲养管理工作。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区防疫工作实际,认真查找防疫工作薄弱环节,指导辖区内养殖场(户)加强综合防疫管理。特别要针对本市夏季极端天气多发的特点,指导养殖场(户)做好防风防暑防涝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规模场或临时简易畜禽养殖棚舍、畜禽粪便处理设施等,要做好加固和周边沟渠清理工作,防止极端天气造成场舍损坏及畜禽粪污渗漏。
5、切实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各区县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防控机制,加强应急演练与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应急预备队作用,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要切实做好疫苗、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储备和管理工作。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节假日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迅速报告,有效反应,及时处理,严防扩散。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