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安全,现根据农业部有关通知要求,就近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做好节日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正值冬季动物疫病高发季节,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节日期间,本市畜禽产品消费量增大,大量外来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本市,防控任务重,防控压力大。因此,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围绕“两个努力确保”目标,切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不断强化人畜共患病和外来动物疫病防控,统筹做好常见病防控工作,加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两节期间全国重大动物疫情稳定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二、当前要重点抓好的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加强基础免疫。强制免疫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内容,也是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基础。各区县要根据本市制订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方案和有关会议要求,切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要加强免疫情况的检查,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二)切实加强疫情监测报告。要按照本市制定的动物疫病监测方案,认真组织开展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要重点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活禽批发交易市场,野生禽鸟栖息地等场所畜禽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确保及时掌握情况,一旦发现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切实加强监督执法。要切实提升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饲养、屠宰、经营等环节的监管,严格审查动物防疫条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检疫监管,加大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执法力度,严格查堵病害动物及产品流动,防止流通环节传播疫情。节前,各地要组织一次集中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养殖、屠宰、加工、流通等环节和活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的动物卫生监管。
(四)切实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各区县要督促辖区内兽医实验室全面落实生物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实验室内部管理,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各区县要强化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监管,发现未经批准开展实验活动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三、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区县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本市相关预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元旦、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和防控机制,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预备队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做到常备不懈。节日期间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通畅。一旦出现突发疫情,要及时报告,按程序采样送检,坚持“早、快、严、小”原则,力争在最短时间彻底拔除疫点,确保“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要做好疫源追踪分析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追踪溯源。
请各区县将2012年春节期间(1月22日-28日)值班表于1月5日前传真至我办。传真:63557989,63557990。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