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1-12月份本市产地生猪“瘦肉精”飞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被誉为世界经济、科技、文化“奥林匹克”盛会的世界博览会将于2010年在上海举行,本次世博会举行时间长,参加人员多,对畜产品安全保障要求高。为切实抓好本市动物卫生及畜产品安全的监管工作,保障2010年本市畜产品的安全供应,保障世博会顺利召开,杜绝本市生猪饲养场对“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使用,各区县所要充分认识世博会召开的重要意义,提高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对本市生猪饲养领域“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监督抽查,同时年初对辖区内各生猪饲养场/户做好规范饲养的宣传和告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区县所应加强对辖区内生猪饲养场,尤其对不规范养殖场、散养户、外来人员养殖生猪“瘦肉精”的监督管理,2010年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产地飞行监督抽查,各区县所2010年每月抽查任务见附件1,监督抽查情况在每月20日前以书面报告和附件2表格形式上报至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五大队。Tel/Fax: 52164605
二、飞检过程中发现“阳性”时,及时送法定检测机构进行确证检测,同时报市、区两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及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查实饲喂“瘦肉精”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一律予以立案查处;对“瘦肉精”阳性生猪,要监督养殖场负责销毁处理,并索取处理相关证明。
三、加强屠宰检疫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屠宰场做好宰前生猪“瘦肉精”检测工作,凭屠宰场宰前生猪“瘦肉精”检测合格单和宰前临床检疫合格出具准宰单。严格把好检疫关,确保本市屠宰的生猪无疫无违禁药物残留。
四、各区县所对生猪饲养场/户的飞行监督抽检必须按要求填写“兽药残留监控抽样单”,并留档以备年底各区县所工作考评核查。抽样单及快速检测试纸条可向市所五大队索取。
特此通知
附件1:各区县2010年每月监督抽检任务计划表
附件2:养殖场“瘦肉精”监督抽检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上海市兽药饲料监督所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