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本市生猪生产固定监测点(奉贤区监测点)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本市畜牧业生产动态监测体系,强化监测预警能力,提高行业管理决策的科学性,根据农业部的有关要求,增设奉贤区为本市生猪生产固定监测区。
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强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畜牧业统计监测预警体系省部共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奉贤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根据《上海市畜牧业统计监测管理办法》要求,在执行畜牧统计报表制度的基础上,承担本辖区内选定的1个镇7个村的生猪生产以及21户农户的生猪生产及效益固定监测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并做好数据的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和上报任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增设生猪生产固定监测点的重要意义
2008年以来,为应对畜牧业发展转型期新形势的挑战,农业部在全国启动实施了主要畜禽生产百场(厂)千村万户监测计划,本市闵行区作为全国生猪监测的抽样点,为农业部分析全国畜牧业生产总体形势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不能全面代表本市的生猪生产和养殖特点,为了加强和完善本市的畜牧业监测预警体系,增设奉贤区生猪生产与效益监测点,监测样本的增加,可以基本反映本市的生猪生产趋势和特点。
当前,畜牧业正处于从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的关键时期,生产波动加剧,养殖风险增大等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出现。特别是今年春节以后,生猪价格持续下跌,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准确、及时、权威的统计监测信息是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的根本前提,加强统计监测工作是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和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明确要求加强的重点工作。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统计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将统计监测工作作为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努力提高统计监测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做到情况清楚、决策有据。
二、严格按照省、部共建的有关要求开展工作
1、确定调查样本
作为本市生猪固定监测区,你区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将区内,选取1个镇7个有代表性的行政村作为固定监测村,再按区内生猪养殖规模情况,确定统一的大、中、小3个规模档次。每个监测村按照本区确定的统一规模档次,分别选取大、中、小3户养殖户,共21户作为固定监测户。
2、落实村级防疫员并做好备案工作
生猪固定监测数据采集工作由村级防疫员担任,承担定点统计监测任务的村级防疫员要熟悉所在行政村生猪生产情况,具有责任心和耐心细致的意志品质。村级防疫员是最基层的统计员,他们的数据质量直接影响区的统计监测工作水平,作为市衡量各区(县)统计监测工作的重要考核依据,所以要切实做好村级防疫员的挑选和备案工作,人员落实后要相对稳定,避免频繁变动。
3、开展业务培训明确监测点任务
年内对选定的7个村的防疫员以及21户养殖户进行一次业务培训,详细解读生猪固定监测点的实施方案,学习生猪固定监测统计报表制度,明确填报要求。通过培训,要使村级防疫员了解,他们采集的数据是否准确、及时,不仅影响数据上报质量,也关系到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畜牧业形势的判断、决策是否准确,责任重大。
2010年1月1日始,各村级防疫员要按培训及监测报表制度要求,建立生猪生产统计监测台帐,并指导本村固定监测户建立生产和效益监测台帐,按月按时填报所在村所有生猪养殖场的生产情况表以及3户养殖户的生产效益情况表,并上报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各村防疫员按上下半年分别填报本村3户生猪养殖规模情况表,并上报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三、具体措施和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成立由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领导、区畜牧统计以及相关人员组成的生猪固定监测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领导为监测点工作作总体安排和协调,保障统计监测工作的组织和顺利实施;畜牧统计人员具体负责村级防疫员的培训、考核,做好数据采集的督查以及上报工作;相关人员配合统计人员做好监测点工作。如由事业单位承担具体工作的,要明确行政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的职能分工。
2、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根据本市畜牧统计监测管理办法的要求,制订本区固定监测点相应的工作方案,按照层层分工,各负其职的要求开展工作。
3、稳定人员,保障经费。要保证区级统计员和村级信息采集人员的稳定,保持统计监测工作的连续性。农业部对统计监测工作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市畜牧主管部门也在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适当增加监测点的经费补贴,区畜牧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对统计监测工作的投入,统计监测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经费补贴要及时足额落实到村级防疫员,保证统计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希望奉贤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与市畜牧主管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做到有目标、有要求、有布置、有检查,努力把本市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上海市畜牧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