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2日,市农委政策法规处、畜牧办会同市人大法工委、财经委、市政府法制办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二十二次会议对《动物防疫条例》(草案)第一次审议代表所提意见对《动物防疫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为市人大常委会对《动物防疫条例》(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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