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上海市兽药生产经营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畜牧兽医办公室:

    为全面掌握目前本市兽药生产、经营的现状,我办拟对全市兽药生产、经营企业2011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统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农委畜牧兽医办将本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情况按附表1 汇总后于3 月7日前报我办,并将统计情况电子版发送至shslgl@163.com。

    二、请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和中心城区各兽药经营企业将本企业的经营情况按附表2填妥后,于2月21日前报我办。

    三、请各兽药生产企业将本企业的生产情况按附表3填妥后,于2月21日前报我办。

    四、我办将对上报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并据此作为今后制定本市兽药管理政策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如实填写,按期上报。

    五、我办联系电话:23119640,23113098;传真:63580987;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市政大厦3006室,邮编:200003。

    附表1:2011年度上海市(       )区县兽药经营情况统计汇总表
    附表2:2011年度上海市兽药经营情况统计表
    附表3:2011年度上海市兽药生产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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