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兽药经营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农委畜牧兽医办公室(农业科):

为全面掌握目前本市兽药经营现状,我办拟对全市兽药经营企业2017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统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请各区农委畜牧兽医办将本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包括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的经营情况按附表1 汇总后于2月5日前报我办,并将统计情况电子版发送至shslgl@163.com。

二、 请中心城区各兽药经营企业将本企业的经营情况按附表2填妥后,于1月30日前报我办,传真63580987。

三、 我办将对上报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并据此作为今后制定本市兽药管理政策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如实填写,按期上报。

附表:1、2017年度上海市( )区兽药经营情况统计汇总表

   2、2017年度上海市兽药经营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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