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农业部和本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切实落实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各项措施,科学评估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按照市畜牧兽医办要求,我中心定于4月19日至21日开展全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形式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和现场抽样。

二、督查内容

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每个区县实地抽查1个乡镇兽医站以及规模猪场、养猪专业户、养羊专业户、养禽专业户各1个,每个抽查养殖场(户)现场采集血样15份,每个区县合计采集血样60份,其中,乡镇兽医站由我中心具体指定。日程安排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督查安排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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