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市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区县动物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深入贯彻农业部和市农委有关加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确保世博会期间本市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流行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我中心定于4月20—23日,对本市各区县开展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春季防疫工作布置落实情况、免疫开展情况、消毒和生物制品管理情况等。

    二、督查形式: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并抽检血样。

    三、抽样要求:每个区县抽检奶牛场、养猪专业户和养禽专业户各1个,每场(户)分别采集血样15份,合计45份。

    特此通知。

    附件:2010年春防督查日程表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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