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告 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上海市种子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符合我市引种备案要求的9个主要农作物品种予以公告。引种备案品种被原审定机关撤销审定的,备案自动撤销。

  引种单位要认真做好风险提示及注意事项告知工作,并对备案品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2024年引种备案主要农作物品种目录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全部评论

标签:

分享到:

字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