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处置重大植物疫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5月4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附件下载:
附件 上海市处置重大植物疫情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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