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有机肥料生产与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委,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有机肥料生产应用,促进化肥减量,提升耕地质量,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促进都市现代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有机肥料是重要的农业生产投入品。生产有机肥料是解决本市畜禽养殖场粪便源头处理和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提高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率的重要措施。有机肥料不仅能为农作物持续提供全面营养,提升农产品品质,而且能增加土壤有机质,促进微生物繁殖,增强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对于减少化肥施用量,提高耕地土壤肥力和质量水平,生产高品质农产品具有积极作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有机肥料生产应用,促进绿色低碳农业和高效生态农业发展。
二、推动产业升级
结合本市现代设施畜牧业改造建设,提升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实现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发展。对有机肥料生产企业在建设用地、设施农业用地方面给予支持,重点支持本市畜禽养殖场粪污消纳,且产品优、规模大、市场适销的企业,引导其向规模化、自动化方向发展,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技术攻关,推进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科学施用等关键技术研究,研发肥料生产使用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开展绿肥作物新品种选育、高产栽培技术研究及综合利用。
三、加强推广应用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国家战略,多渠道开展有机肥料推广应用工作。持续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种养循环、绿肥种植、秸秆还田、轮作休耕、果园生草栽培和施用农家肥等综合措施,减少化肥使用量,提升耕地土壤质量。做好有机肥料使用示范推广、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加快培育社会化、专业化施肥服务组织,促进有机肥料的普及应用。
四、加强政策引导
围绕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统筹用好农业绿色生产、化肥减量增效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等综合措施,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鼓励种植主体增施有机肥料。逐步建立更加严格的有机肥料质量标准和施用限量标准体系,加强肥料产品质量、土壤有机质和肥力检测。鼓励扩大商品有机肥施用范围,优先用于粮食、蔬菜、瓜果等重要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兼顾其他种植基地,促进高品质农产品生产。鼓励有条件的区,在积极推广普通有机肥料应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的引导经营主体施用微生物肥、碳肥等高品质有机肥料品种。坚持种植与养殖相结合,持续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推进液体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采取多种措施,发展优质高产绿肥作物和肥油兼用、肥菜兼用、肥饲兼用及肥景兼用作物,搞好综合利用。
五、加强监管督查
做好商品有机肥料的登记和质量监管工作,强化监督执法,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有机肥料等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通过例行抽查、监督抽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加强商品有机肥料质量监管,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进行严肃查处。强化补贴资金监管,完善政府补贴肥料市场退出机制和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对于连续两年抽查,两次出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有机肥料生产企业,终止其供肥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商品有机肥料补贴工作。对于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补贴对象,追回已享受的补贴资金,3年内不得享受商品有机肥扶持政策,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加强宣传引导
强化肥料知识与施肥技术宣传培训和推广,促进科学使用。宣传使用有机肥料促进农业生产、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农产品品质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广大种植主体对于有机肥替代化肥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对于有机肥补贴在内的涉农补贴政策知晓度。加强示范推广,引导广大种植主体多渠道使用各类有机肥料,提升施肥技术,推进都市现代绿色低碳循环型农业发展。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