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明食品集团2023年农田建设项目的批复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报光明食品集团2023年农田建设项目的请示》(光明粮农〔2023〕1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光明食品集团2023年长江农业东长队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1. 实施单位:上海光明长江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2. 实施地点:崇明区东平镇东风农场。

3. 建设面积:项目区耕地面积约6674.26亩。

4. 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仓库场地和自动化灌溉设施等。

5. 投资情况:项目批复总投资6069.85万元,含自动化灌溉设施内容115.76万元(该项内容市财政承担50%投入计57.88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资4821.15万元,企业配套投资1248.7万元(详见附件1)。

二、光明食品集团2023年跃进农业新海东14队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1. 实施单位:上海跃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2. 实施地点:崇明区新海镇新海东14队。

3. 建设面积:项目区耕地面积约2421.49亩,其中新建面积94.61亩,改造提升面积2326.88亩。

4. 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仓库场地和自动化灌溉设施等。

5. 投资情况:项目批复总投资2560.54万元,含自动化灌溉设施内容66.29万元(该项内容市财政承担50%投入计33.15万元)。合计该项目市级财政投资2028.55万元,区级配套投资531.99万元(详见附件2)。

经研究,本次批复立项项目的财务监理(含审价)、审计单位由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共同委派。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招标采购范围的,应按规定进行招标采购,招标采购过程应杜绝不平衡报价。项目竣工决算投资总额超过批复计划的部分由区统筹解决,批复计划之内的投资总额据实按规定比例承担。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自批复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

请你司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实施,按照《上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沪农委规〔2023〕4号)落实项目建设和管理要求,确保项目建设如期完成。

特此批复。

附件:1. 光明食品集团长江农业东长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投资明细表

   2.光明食品集团跃进农业新海东14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投资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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