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产生日期:2017-02-28 05:58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2月28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委政府网站http://www.shagri.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电话:63587691。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34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网上阅览和村级为农综合服务信息站。截至2016年底,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及网上办事工作。

根据市审改办要求,我委于2015年底前已完成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发布工作,成为全市首批发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行政机关之一。2016年,以我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蓝本,对各区和乡镇街道农业部门正在实施的行政权力和正在承担的行政责任进行全面审核和清理,形成区、乡镇街道农业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并指导区农委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的发布工作。各区农委按照要求,于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发布工作。至此,本市各级农业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均已梳理完成,并对外发布。目前本委共有行政审批事项60项,已全部在网上公开;完整实现“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三大环节的28项。据统计,2016年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16800件。

(二)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要求(农政发〔2014〕6号),细化操作程序,严格内部审批,对所有以市农委名义查办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遵循主动、及时、客观、准确、便民的原则,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日内,依法主动公开案件相关信息,包括:案号、案件名称、违法主体信息、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2016年共公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8件。通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社会监督,提升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威慑力。

(三)推进政务资源共享和信息公开。2016年,市农委建立了考核通报机制,促进网上办事和信息公开资源共享工作。市农委行政许可网上办事各事项责任落实到处室(事业单位),明确了具体办理责任人。开发了与市政务大厅数据对账功能,实现每日数量的对账和每周质量的对账,跟踪对账结果,提高数据质量。实现25项涉及法人信息与市法人库无缝对接,向市法人库成功推行信息1405条。向市政府数据资源服务平台提供数据接口23个,新增发布数据产品9个,更新数据产品9个。

(四)多方位开展新闻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2016年,完成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一次,市委农办、市农委主要领导及相关分管领导向媒体解读了上海现代农业“十三五”规划;组织开展“在线访谈”3次,其中张国坤主任在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相关处室负责人部门网站在线访谈2次。2016年,在年初寒潮、汛期、“冬淡”及蔬菜价格波动期间,及时提供本市保障地产蔬菜生产情况新闻素材稿,协调媒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一年来,市农委围绕整建制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美丽乡村建设、深化农村改革、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中华鲟增殖放流等热点、亮点进行广泛宣传。

(五)试点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16年,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对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办理后,尝试开展办理结果公开的试点工作。市农委作为今年第一批开展试点工作的12家单位之一,顺利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并将办理情况和3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在市农委官方网站上新建专栏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委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6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2016年,根据《2016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重点公开要求,市农委及本系统单位发布的公文类信息共354条,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达到了60%以上;2016年在市农委官方网站公开发布15个关于涉农补贴资金市级政策文件。完善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平台,完成2015年度涉农补贴资金公开,由上海市9个区业务部门进行数据填报和相关政策文件上传,经市农委相关职能处室、单位审核,向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平台上传数据64.8万条,实现蔬菜生产补贴、“夏淡”绿叶菜种植补贴、村庄改造奖补资金等33项涉农补贴上监管平台,并在“农民一点通”和市农委官方网站上公开,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2016年致全市农民支农政策公开信》继续发放,同时在市农委官方网站全文发布,及时主动公开了粮棉油生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12项涉农补贴政策;公开了2016年度市农委预算编制说明、2015年度市农委决算等。

(二)主动公开途径

目前,本委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的形式:一是市农委政务网,政务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动态更新;二是农业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大厅(仙霞西路779号),公众可免费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市政府门户网站;四是市档案馆;五是通过设在行政村的为农综合服务信息站(农民一点通)将公开信息送到最基层,方便农民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委2016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网上申请20件,信函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1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涉及主要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农村土地征收情况等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23件。

在已经答复的23件申请中,“主动公开”的4件,占总数的17.39%,“同意公开”的9件,占总数的39.13%,主要涉及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信息。

其他情况10件。其中,“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件,占总数的4.35%;申请信息不存在5件,占总数的21.74%;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2件,占总数的8.70%;申请信息描述不明确,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放弃补正的2件,占总数的8.70%。

本委在仙霞西路779号农业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大厅内设立了代理点,可直接接受公众当面申请。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本委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6年度,我委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案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委2016年度共接受市民电话咨询850余次。2016年专栏访问量38,229,364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蔬菜管理、农业政策法规、农委机构职能。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本委针对以往存在的不足,在2016年做了尝试和改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培训,进一步健全内部工作机制建设,提高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率,拓宽和优化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

2017年,市农委将继续根据农业部和本市相关要求,按照“两高、两少、两尊重”的要求,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化主动公开工作,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做好与民生相关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的公开。继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实现流程标准化和全过程监控,保证各类申请能够依法受理、按期办结;进一步关注涉农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策意见征询和解读工作。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

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日期: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统计范围:市农委机关及下属单位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二)附表、附图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21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8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21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43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4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217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5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1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7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23
     1.当面申请数 3110 2
     2.传真申请数 3120 1
     3.网络申请数 3130 20
     4.信函申请数 3140 0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23
     1.按时办结数 3210 23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2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4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9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5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2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2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1
     2.兼职人员数 832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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