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农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农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上海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办法》(沪人社专〔2024〕273号)等文件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4年度上海市农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评审范围、基本条件、学历学位及任职资历条件、理论研究成果条件、工作业绩成果条件、破格申报条件、转评申报条件等详见沪人社专〔2024〕273号文件。

  (二)继续教育

  1.公需科目

  申报人员需完成近3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

  2.专业科目

  申报人员需完成近3年不少于120学时。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应如实报送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再参加本系列职称评审。用人单位应对申报材料和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网上申报

  (一)申报人员根据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s://  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上发布的评审通知,选择所要申报的评委会及专业学科组。

  (二)申报人员用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扫码登录,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及附件。

  (三)《职称网上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在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https://nyncw.sh.gov.cn/zcpd/index.html)查询、下载。

  三、受理时间、地点及费用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5日-11月10日。申报人员必须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申报,否则将无法参加本年度的评审。

  (二)网上材料修改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月20日。

  (三)纸质材料受理时间:申报人员通过网上审核并取得受理号后,按照职称申报平台发出的短信通知时间段提交纸质材料。

  (四)纸质材料受理点: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6号窗口(仙霞西路779号1号楼),咨询电话:52897770。

  (五)评审费用:评审费800元/人。评审费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支付(评审未通过者,费用不予退还)。

  附件:1.评审材料目录

     2.考核评价及公示情况信息表

     3.上海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办法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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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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