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家畜繁殖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农业法》和《畜牧法》等法律和《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文件精神 ,我站计划在2014年8-9月分别在奉贤区和浦东新区组织二期家畜繁殖员职业技能鉴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职业及等级

鉴定职业为家畜繁殖员,等级为初级、中级和高级。

二、鉴定时间

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时间:第一期(奉贤区)8月26日,第二期(浦东新区)9月10日。

三、鉴定对象

各级种畜场,规模化畜牧场等单位及养殖专业户的技术工人、人工授精员和饲养人员。

四、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五、申报条件

(一)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二)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中等以上专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三)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六、报名、鉴定办法

1、报名

报名时间为7月21-31日。参加家畜繁殖员鉴定的人员可就近至奉贤区和浦东新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名,经初审后汇总报至农业–222号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复审。参加鉴定报名的人员须交小二寸彩色照片三张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填写《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审批表》一份。

2、鉴定

由农业-222号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考评小组,按照《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程序规范》组织鉴定,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家畜繁殖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七、联系地址和电话

(一)奉贤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南桥镇陈桥路620号,邮编:201400,联系电话,67103783。

(二)浦东新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川沙镇川环南路295号,邮编:201200,联系电话,58920306。

(三)农业-222号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闵行区七宝镇吴宝路7号,邮编:201101,联系电话:64199358(传真)。

附件: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审批表

 

农业-222号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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