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2024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1年,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了《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提出“十四五”期间继续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同时为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和顺应国际渔业补贴趋势,优化调整现行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据此,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于2021年底发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44号)。2022年,为加大我市海洋渔业资源养护力度、引导渔民自觉遵守海洋伏季休渔等资源养护措施、促进海洋捕捞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发布了《关于印发<上海市2021-2025年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规〔2022〕3号),该方案自印发以来,已指导发放了我市2021-2024年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取得良好效果。
二、制定依据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44号)、《关于印发<上海市2021-2025年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规〔2022〕3号)。
三、主要内容
一是补贴对象和标准。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以及有关填列表格样式按照沪农委规〔2022〕3号规定确定。
二是申报准备。申报程序正式启动前,除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系统(下称“补贴系统”)已完成数据对接共享的补贴要素外,各相关区农业农村委要完成本区海洋渔船渔捞日志记录、渔获物定港上岸情况梳理;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要完成全市海洋渔船进出港报告、船位监测和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梳理,其中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分别向涉案船舶所属区农业农村委通报。
三是申报程序。主要包括补贴申报、补贴核查、补贴核定、需求上报、资金下达、资金发放,明确了各环节的时间节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