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产生日期:2024-12-06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本市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有效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要求,需要结合本市农业生产实际,尽快制定具体的补贴实施方案,明确本市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标准、操作程序等重要内容。

  二、起草过程

  为及时总结上一轮补贴政策实施经验,充分了解基层购机补贴需求,我们自2022年12月以来,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开展了补贴范围征求意见。今年5月,根据《实施意见》公布的补贴范围,再次完善本市补贴范围,并征求各涉农区、市有关单位、委系统相关处室意见,最终形成了《上海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的本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按照《实施意见》地方财政累加补贴须向农、财两部申请备案的要求,6月-8月中旬,我们与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多次沟通备案内容后,上报了本市市级财政累加补贴的备案申请。10月上旬,收到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复函,建议我市用足用好现有政策,支持广大农民群众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

  9月-10月,我们按照部司复函要求,在前期已完成补贴范围征集等准备工作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方案》初稿。10月中旬,广泛征求各涉农区、市有关单位意见。10月下旬,委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研究《实施方案》制定工作,听取相关处室、单位意见建议。根据收集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对《实施方案》初稿作了数次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分为六块内容:一是总体要求;二是实施重点;三是补贴对象;四是补贴范围及标准;五是资金分配使用;六是实施要求。此外,包括本市2024-2026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补贴实施操作要求2个附件。

  (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强化科技驱动,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为上海乡村全面振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二)实施重点。一是突出稳产保供,重点支持智能高速插秧机、智能高端联合收获机械等机具。二是创新补贴资质,开展市级补贴资质采信试点。三是加强风险防控,提升违规行为信息化排查能力。四是加快资金兑付,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提高补贴办理便利性。

  (三)补贴对象。本市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四)补贴范围及标准。中央财政资金补贴范围22大类38小类85品目,市级财政资金补贴范围11大类14小类19个品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中央财政资金补贴范围常规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上年同档次产品市场销售均价的30%。中央财政资金补贴范围重点机具和市级财政资金补贴范围机具测算比例不超过35%。

  (五)资金分配使用。9个涉农区和上海垦区为补贴政策实施单位,其他市属农业生产企业的购机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等方面,必须足额保障,不得挤占、截留、挪用或用于其他支出。

  (六)实施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规程。二是强化技术支撑,加强鉴定(认证)证书等投档资料规范性抽查,建立健全鉴定(认证)补贴联动机制。三是提升服务效能,及时预警和定期通报超时办理行为,畅通产业链供应链,加强相关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四是促进信息公开,开展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解读,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五是加大监管力度,加强风险防控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有效开展违规行为处理。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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