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资金和管理细则》政策解读

产生日期:2023-12-18 10:53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持续提升我市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水平,着力推进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22〕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级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沪农委〔2022〕7号)和《关于加强投资促进工作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委农办〔2023〕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资金和管理细则》。

  二、主要内容

  《管理细则》共7章29条,主要包括总则、支持对象、范围与方式、项目申报与审核、项目实施与验收、资金使用与资产管理、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附则等内容。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制定《管理细则》的目的和依据、基本原则以及管理推进部门。

  第二章为支持对象、范围与方式。《管理细则》规定了支持项目建设的对象和申报要求、支持范围、项目类别、支持标准、支持方式、涉农重大项目和管理费用等。根据项目类型规定了补助标准、项目市级财政投入上限;项目设计费、招标代理费、监理费等前期管理费用的支出上限。

  第三章为项目申报与审核。《管理细则》明确了项目库管理、绩效目标下达、项目立项审批等具体要求。

  第四章为项目实施与验收。《管理细则》明确项目管理、项目周期、项目调整与终止、项目验收以及事中监管、事后管理等要求。

  第五章为资金使用与资产管理。《管理细则》资金安排、资金拨付与使用管理以及资产管理等要求。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委根据年度预算安排,结合全市项目储备情况和上年度项目绩效考核等因素安排项目市级补助资金。

  第六章为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管理细则》明确项目建设完成后的绩效评估与监督管理要求。

  第七章为附则。《管理细则》规定区级制定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和操作细则,加强对项目推进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考核。《管理细则》由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明确了实行日期和有效期。

标签:

分享到:

字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