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设施菜田项目建设管理细则》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地产蔬菜生产设施装备水平,增强地产蔬菜稳产保供和防灾抗灾能力,实现以绿叶菜为主的地产蔬菜供给基本稳定,根据《上海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农规〔2022〕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级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沪农委〔2022〕7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上海市设施菜田项目建设管理细则》。
二、主要内容
《管理细则》共7章34条,主要包括总则、基本原则、支持对象和内容、支持方式及标准、项目申报、审批和实施管理、项目资金与资产管理、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附则等内容。
第一章为总则。《管理细则》规定了设施菜田项目建设的原则;项目和资金管理实行市级统筹、分级负责、市区联动、部门合作。
第二章为支持对象和内容。《管理细则》规定了设施菜田项目的扶持对象;根据设施装备建设的内容分高标准设施菜田建设项目和露地设施菜田建设项目;高标准设施菜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性设施、提标和提升性设施; 露地设施菜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性设施(除各类温室、大棚类生产设施)和辅助设施。
第三章为支持方式及标准。《管理细则》明确了设施菜田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直接补助、奖补制等支持方式。根据项目类型、建设内容规定了补助标准;项目财政投入上限和市区投入比例;项目设计费、招标代理费、监理费等前期管理费用的支出上限。
第四章为项目申报、审批和实施管理。《管理细则》明确了项目申报程序、管理流程、项目批复和年度计划下达、项目调整、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审计审价及验收等项目管理要求。
第五章为项目资金与资产管理。《管理细则》明确了项目资金拨付、清算、资产管理与维护考核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第六章为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管理细则》规定严格用途管制,严禁设施菜田移作他用。市、区农业农村委每年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与资产管护和蔬菜生产相关政策挂钩。加强对设施菜田项目的绩效评价,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
第七章为附则。《管理细则》由市农委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明确了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 相关稿件:
- 关于印发上海市设施菜田项目建设管理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