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市农业农村委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农委〔2025〕68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2025年市农业农村委普法工作要点》已经2025年第5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
2025年市农业农村委普法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我市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我市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的法治素养,结合市法宣办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等,促进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鼓励干部职工自主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2025年全年)
二、围绕“三农”大局开展普法宣传
(二)聚焦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优化涉企行政检查,应用“检查码”,落实首次检查“宣传+告知+承诺”,提升检查对象感受度。(执法总队、法规处,2025年全年)
制定农药生产主体合规性指引,明确农药生产企业全生命周期合规要求,加强对企业的合规指导和服务。(农药处、执法总队,2025年12月)
制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主体合规性指引,规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帮助企业理解和落实监管要求。(畜牧兽医处、执法总队,2025年9月)
(三)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
通过开展培训、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内法规。(机关党委,2025年全年)
(四)开展宪法宣传周法宣活动
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结合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实践,举办法律文化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增强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法规处、执法总队、东方城乡报社、各相关处室,2025年12月)
三、分类实施重点人群精准普法
(五)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月
在渔港、渔村等场所张贴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向从事海洋渔业生产的渔民宣传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组织渔业安全生产培训,提高相关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渔业处、执法总队,2025年6月)
(六)农机安全宣传月
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月和“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农机手参加安全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在农机合作社等场所张贴农机安全宣传标语、海报,发放宣传资料,营造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农机化处、执法总队,2025年6月)
(七)尚德守法,共护食安
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宣传活动,向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食用农产品安全标准等知识,提高其食用农产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质量监管处、执法总队、市农安中心,2025年7月)
(八)放心种子下乡
结合市人大常委会种子“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上海市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维权意识,推动放心种子下乡进村。(种业处,2025年1月-6月)
(九)网络安全宣传周
对委系统及农业相关领域人员进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提升网络安全知识水平,营造网络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市场处,2025年9月)
(十)提升动物检疫出证工作法治化水平
以实施检疫证明无纸化工作为抓手,提升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减少线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强化相关从业人员守法意识,保障畜禽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畜牧兽医处、执法总队,2025年全年)
(十一)宣传贯彻《上海市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若干规定》
组织开展农业科技培训以及路演等活动,向本市农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以及农业科技企业等农业科技创新主体,解读新修订的《上海市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若干规定》,助力激发本市农业科技创新活力。(科技处,2025年全年)
(十二)农安法进村入户,守护 “舌尖” 安全
组织执法人员、技术人员深入农村,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农民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农资打假行动中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一线开展现场指导,手把手教农民群众如何辨别假劣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农资产品。(质量监管处、执法总队、市农安中心,2025年3月—10月)
(十三)营造动物防疫人人有责良好氛围
开展整建制推进奶牛“两病”净化工作,力争建成全国首个奶牛“两病”净化示范区。开展2025年上海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压实防控主体责任,完善重大动物疫情防控体系,提升快速处置实战经验,增强相关主体和从业人员守法意识。(畜牧处、执法总队、市动物疫控中心、市无害化处理中心,2025年11月)
(十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以农经条线管理人员为重点对象,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明确贯彻实施集体经济组织法的重要意义,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规范运行管理。加强调研和建议意见收集,做好集体经济组织地方立法工作。(农经处、法规处、市农经站,2025年9月)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责任制
(十五)在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
持续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法治服务和保障,把普法融入农业农村领域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围绕行业治理热点难点问题,对重点人群开展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解读。突出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发布典型案例,做好案卷评查,加强正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执法总队、法规处、各相关处室,2025年全年)
(十六)持续实施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
落实《提升本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举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结合执法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分行业、分领域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开展执法比武竞赛。开展有针对性的旁听庭审活动。(执法总队、法规处,2025年全年)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普法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普法项目。创新普法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统筹普法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公益宣传,形成普法合力,推动普法工作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