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2020年3月30日来信人询问,在工业用地种植的蔬菜瓜果可否合法销售或用于加工生产?
答复意见:
钱陈玲同志:
您好!
您于2020年03月30日信访反映的事项收悉。请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有关证件,并完成农产品质量检测。您可以登录http://xfb.sh.gov.cn查询具体办理情况。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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