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十九
产生日期:2019-09-05 14:14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来信内容:2019年08月31日来信人询问,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2018-2020的内容,以及此方案是不是法律法规? 上海市农村能不能养家禽(鸡鸭等等),自家门前晒谷场能不能堆木材?
答复意见:
诸海江同志:
您好!您于2019年08月31日信访反映的事项收悉。您咨询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2018-2020的文件性质等问题。我委答复如下:
一、《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属政策性文件,非法律法规。
二、本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未规定“禁止农户家庭养殖行为”。《2019年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清单和整治村名单》(沪乡村振兴办【2019】5号)规定“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沪乡村振兴办【2019】5号)规定“规范家庭养殖,消除影响村庄环境的散养现象”。
三、本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未规定“禁止晒谷场堆物行为”。《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沪乡村振兴办【2019】5号)规定“动员村民开展宅前屋后清洁工作,引导有序存放建材、柴草等生产、生活用品,全面消除宅前屋后乱堆乱放现象”。您可以登录http://xfb.sh.gov.cn查询具体办理情况。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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