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市农委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制定村庄改造财政奖补管理政策,安排年度计划,组织工作推进,对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市财政局负责村庄改造项目的资金管理,对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的财务活动实施监督和管理。

区县村庄改造项目牵头部门负责本区县项目推进的统筹协调、检查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会同区县财政部门制定本区县村庄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项目规划、项目建设、报账核算、档案管理、公开公示等制度,协调项目整合工作。区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村庄改造财政奖补配套资金,并对本区县村庄改造财政奖补资金实施监督和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是所管辖区村庄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编制本地区项目规划方案、组织项目实施,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民主议事、筹资筹劳等工作。

    

    2011年开始,村庄改造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录入上海市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平台,在各改造村的农民一点通信息终端公开公示。公开的内容包括:项目实施的范围,开工竣工的时间,项目实施的单位,项目监理的单位,各级投资情况,项目实施内容,各项实施内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村庄改造各项政策。村民可以通过点击“农民一点通”查询本村村庄改造项目实施情况。

    

    上海市在2007年启动农村村庄改造工作,通过对规划保留的农村居民点实施分年度、有计划地改造整治,改善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水平和生活环境。

    

开展村庄改造的村需为规划保留的建制村,实施区域的农民居住点应相对集中,一般不少于50户,或村庄归并后的集中居住区。

    

    村庄改造以完善村内基础设施、环境卫生整治、健全公共服务设施等村级公益事业为主要实施内容,重点开展村内道路硬化、危桥整修、河道疏浚、供水管网改造、生活污水处理、环卫设施布设、农宅墙体整修、宅前屋后环境整治、违章建筑拆除、村庄绿化、路灯安装、公共服务场所、场地建设等工作。

    

    村庄改造实行实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市、区两级财政(包括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以每户2万元为标准对村庄改造实施专项奖补,其中,市级财政根据区县不同财力,实行差额补贴。近郊的闵行、嘉定、宝山、浦东,市级补贴40%;松江、青浦,市级补贴50%;奉贤、金山,市级补贴60%;崇明县,由市级补贴80%。同时,为了保障公共财政投入的有效性和公平性,避免重复,对已列入村庄改造又列入市相关部门新农村建设项目计划的村庄,在每户2万元的奖补标准上予以适当扣减,扣减的资金在区县范围内统筹协调,用于增加村庄改造的计划量,扩大农村受益范围。

    

    项目申报以村为单位填报项目申报书,详细说明村基本情况,实施范围,实施项目,资金预算,筹资渠道等内容,并将农民议事情况形成书面决议书,由区县牵头部门会同综改、财政、规划国土部门联合审核后报送市农委(市综改办)、市财政局。市农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列入项目预算库管理,根据年度预算批复情况,逐年实施。

    

    一是通过村庄改造的实施,农村村内基础设施条件和环境状况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二是村庄改造在改变农村硬件设施的同时,培育了农村文明向上的精神风貌,提升了村民的文明素质。三是村庄改造为进一步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开发“农家乐”旅游项目,促进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