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各有关区国资委:

  为落实中央和本市工作部署,现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的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3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丁学芳 23117101;王晓梅 52196997)

  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的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农办政改〔2026〕3号)要求,为切实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加大问题整治力度

  1. 持续深化整治突出问题。持续聚焦集体经济组织违规签订经济合同、违规出借集体资金、违规举债以及集体财务、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动态管理、对账销号。重点关注经营性物业资产、集体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鱼塘等高潜在经济价值较高的合同,排查租金明显低于市场行情、签订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各涉农区梳理信访量大、问题整改进度慢的村,由区级进行提级督导。对历史遗留的、久拖不决的问题,进行起底式排查整治,具备条件的一次性解决到位;对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化解方案,积极创造条件进行化解,确保解决质量。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按照市级随机抽取5%、区级随机抽取20%、乡镇(街道)随机抽取50%的比例开展“回头看”,严肃惩治敷衍整改、形式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

  2. 整治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弄虚作假问题。运用上海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监督平台(以下简称“市级监管平台”)开展纵向数据比对,结合专项审计,深入排查因会计科目使用错误、虚构经济活动等造成集体经济收入不实问题,严肃惩治集体经济收入“注水”“过账”等弄虚作假行为;全面排查集体经济组织漏记、少记经营性收入问题,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重点关注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存放、借贷产生的利息收入是否全额入账、及时上缴,着重排查利息收入异常偏低、长期挂账未缴、截留挪用或隐匿转移等问题,确保利息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着重排查发包收入不入账、少记漏记、虚假列支等问题,推动发包收入全流程透明管理,确保集体经济收入真实完整。市级选取100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审计,区级要明确工作标准,指导乡镇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相关问题的排查。

  3. 整治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移交到村未落地问题。严格按照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要求,对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确权到集体经济组织的项目资产,规范完成权属确认、价值评估,在账实相符的基础上规范移交,并按要求录入全国监管平台。除嘉定区、宝山区以外的其他7个涉农区,要全面核查全国监管平台录入数据,重点排查误录、重录、少录资产等问题。

  4. 整治农村集体产权流转未按要求公开交易问题。着重排查无证物业资产租赁私下交易问题;排查进场交易规范性问题,重点关注合同签订时间早于进场交易流程结束前问题;排查重点项目未按照要求开展公开竞价交易问题。要运用市级监管平台“合同管理”“交易管理”模块功能,利用大数据比对,精准识别未进场交易、时序违规、竞价缺位等问题,推动农村集体产权流转全程公开、规范有序、阳光运行。

  (二)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1. 压实监管责任、建强专业工作队伍。围绕健全机制、建强队伍、依法监管、用好平台等四个方面,抓紧建立区级责任清单,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推动乡镇落实履职事项清单,细化具体工作内容,切实履行“三资”监管一线责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要求,督促乡镇配备与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定岗定责、专人专岗。稳妥有序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选优配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2. 发挥重点村攻坚整治带动作用。选取集体资产量大、经济活动活跃、矛盾纠纷多的重点村深化攻坚整治,以局部突击有效带动工作全局,推动集体资产管理运营的各项规范要求落到实处。市级对区级选定的重点村进行全覆盖调研,着重摸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组织建设等四类制度是否健全;民主决策、资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监督等内部运行是否规范;资产底数、产权关系、使用状况、价值权益等资产情况是否清楚。

  3. 形成贯通协同监管合力。充分对接对村巡察工作,提升监管效能。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及后续履职全过程,严格落实村干部一届任期内定期审计全覆盖要求,区级要对审计发现的各类问题全面梳理汇总,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整改。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联动、信息共享、工作衔接,坚持主动排查、精准发现、及时移交问题线索,严格执行线索移送标准和程序,提升问题线索移送的规范性、精准度,推动严查严办违纪违法问题形成有力震慑。

  4. 强化平台数据赋能。全面运用上海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监管平台各模块功能,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在平台上规范开展会计记账。各涉农区、中心城区有关街镇利用业务平台事前预审、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预警监督等模块数据,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在线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推送至纪检监察机关。

  5. 加强廉洁履职教育。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多形式、多层次专题培训。培训内容聚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及集体资产监管相关政策规定;培训覆盖层面实现市级对区级管理人员、区级对换届后新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全覆盖。汇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督促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加强自主学习,提升依法依规履职意识和能力。

  6. 盘活用好集体资产资源。锚定盘活农村集体“三资”、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目标,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面盘查闲置集体资产资源,制定盘活利用方案,通过自主经营、出租入股、合作经营等方式,盘活闲置厂房、仓储设施等经营性资产,综合利用闲置教育、文化等公益性资产,有效增加集体收入。

  二、时间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3月底前)

  结合实际,召开整治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关于“三资”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和工作要求,解读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阶段任务和工作纪律,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工作要求。

  (二)集中攻坚阶段(4月1日至10月30日)

  同步推动问题排查整治和重点任务落地落实。6月份前全面建立问题台账,动态管理、对账销号,10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和重点任务。在此期间,形成一批通过整治实现由“乱”到“治”的村级典型案例;培育一批“懂法、守法、用法”的村级“三资”管理宣讲员;发现一批“职能完善、力量充实、能管善管、群众满意”的乡镇集体“三资”监管机构队伍;深挖负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剖析问题深层次根源。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健全问题排查、整改、反馈、巩固的闭环管理机制,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市区两级要全面评估,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体系。11月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充分认识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超常规措施,坚持先易后难,压茬推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工作中要多听取群众意见,回应群众关切,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简单粗暴和运动式“一刀切”的做法。

  (二)加强工作协同。市农业农村委邀请纪委监委条线派员参加,通过实地调研等方式,对行动缓慢、推动不力的区、街镇进行提醒、督促。区级要加强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完善联合检查、专题会商、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靠前协调、主动作为,着力打通工作堵点难点。

  (三)化解信访问题。将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与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整治相结合,区级要加强与信访部门的沟通协作,全面排查2025年以来群众仍在信访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事项,建立台账,多元化解,实现初步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提升、重复信访量明显下降。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案件,实行区级包案、督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四)加强工作调度。各区要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加强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调度,对工作推进迟缓、整治成效不佳的单位及时约谈通报,推动工作提速、提质、提效。每月10日前,将截止上月底的台账数据报市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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