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使用《上海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2025版)》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委、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上海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2019版)》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上海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2025版)》(以下简称《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并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本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活动中,当事人均可以使用《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也可以参照《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自行制定合同文本。其中在上海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均应使用《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在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信息管理系统网签合同。

  二、各单位应做好《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宣传、推广,引导当事人规范订立合同,并落实档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通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站(http://nyncw.sh.gov.cn)、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j.sh.gov.cn)予以公布。

  四、《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由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附件: 上海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2025版)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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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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