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度上海市农村改革发展财政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农村改革,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村改革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15〕249)文件精神,近期,我们对2020年度上海市农村改革发展情况开展了考评,考评结果和奖补资金安排如下:

二类奖:闵行区、金山区、松江区、浦东新区、奉贤区,各奖补230万元;

三类奖:青浦区、宝山区、嘉定区、崇明区,各奖补210万元。

各区农业农村委应会同区财政局制定具体奖补方案,建立规范化的资金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改革发展奖补项目与现有支农项目的衔接,防止重复立项与补助;要对历年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排摸、跟踪,规范安排并督促使用好结余资金,提高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益。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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