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上海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做好〈农业机械分类〉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函》(农机管〔2021〕27号)和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关于修订2021—2023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通知》(农机化总站〔2022〕4号)要求,我委对《关于印发<上海市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规〔2021〕9号)中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进行修订,形成了《上海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2022调整)》《上海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2022年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2年4月2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本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的其他工作要求,依照《关于印发<上海市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规〔2021〕9号)继续执行。

附件:1. 上海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2022年调整)

          2. 上海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2022年调整)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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