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调整金山区2010年度设施菜田部分建设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主题分类:
蔬菜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1]383号
发布日期:
2011-11-01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蔬菜设施;调整;批复
金山区农业委员会:
你委《关于调整2010年度菜田设施建设项目的请示》(金农委字[2011]23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取消你区吕巷镇蔷薇村2010年度500亩露地设施菜田建设项目,该项目涉及建设资金251.78万元,其中市级补贴200万元。请你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批复项目正常实施。
此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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