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2012年实施方案

各区(县)农委蔬菜办、光明集团蔬菜办:

    根据《关于2011-2015年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11]154号)文件要求,现就2012年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集成技术,集约项目,集中力量,创建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以及“六统一”(即统一品种、统一购药、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的蔬菜标准园,示范带动蔬菜质量全面提升和经济效益全面提高。

    二、工作目标

    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生产企业开展标准园创建,实现标准园的产品质量100%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药使用量减少30%,促进节本增效10%以上的目标。

    2012年创建市级蔬菜标准园40家,单个生产规模上在200亩以上,辐射带动创建区县级蔬菜标准园40家。

    三、主要内容

    蔬菜标准园创建的主要内容是实现“五化”。

    (一)规模化种植。严格按照农产品(包括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地环境条件标准的要求,选择集中连片的蔬菜生产基地开展创建活动,推动规模化种植,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设施蔬菜集中连片面积200亩以上,露地蔬菜集中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水、电、路基础设施配套完善。

    (二)标准化生产。加快推广蔬菜优良品种、集约化育苗、滴灌微喷技术、杀虫灯、防虫网、性诱剂、色板、避雨栽培、防雾滴棚膜、高温闷棚等10项生态栽培技术,使用农药使用量减少30%以上;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安全、分等分级标准及生产技术规程标准体系;完善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可追溯等5项全程质量管理制度,形成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商品化处理。大力发展蔬菜产品清洗、分等分级、包装等采后商品化处理和贮运保鲜。蔬菜标准园的产品100%实行商品化处理,推进“农超对接”和产品直供直销,有条件地区建立冷链系统,实行加工、运输、销售全程冷藏保鲜。

    (四)品牌化销售。抓好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和GAP认证及地理标志登记,加大产业公共名牌和产品品牌建设。通过品牌扩大影响,开拓市场,提高效益,蔬菜标准园的产品做到100%品牌销售。

    (五)产业化经营。蔬菜标准园创建,以蔬菜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载体,把一家一户的农民组织起来,实行“六统一管理”(统一品种、统一购药、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做到100%统防统治,100%测土配方施肥,100%产品订单生产。

    四、工作进度

    1-3月:科学择优选点;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编制标准园生产技术指南;

    4-6月:建立技术指导员联系制度,开展技术指导培训;按照创建“五化”要求,推进标准园具体创建工作措施落实;

    7-9月:继续推进各项创建措施落实;组织开展每一个标准园督查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10-12月:典型经验总结;加强宣传;组织项目验收。

    五、主要措施

    (一)落实实施主体。根据总体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各区县蔬菜产业发展现状,2012年分别在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浦东新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青浦区、崇明县创建40个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各区县在选择项目实施区域时,要重点考虑“四个条件”。一是布局纳入市郊蔬菜保有量范围内的蔬菜生产基地,原则上绿叶菜种植为主,特别是要增加“夏淡”期间绿叶菜供应数量。二是产地环境条件符合农产品(包括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地环境条件标准的要求,三是生产基地要集中连片,四是创建主体是具有一定基础、技术力量较强且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

    (二)落实工作责任。上海市农委成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组织推进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各区县农委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并及时进行工作检查,整合有关项目和技术力量,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上海市农委是标准园创建的组织协调单位,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标准园创建布局、制订创建规划和指导意见;组织全市培训、指导、督查;做好审批、总结评估和考核验收工作。各区县农委是标准园创建的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制订技术规程,培训、指导、督查标准园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做好资金审核、总结评估和初步验收工作;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或龙头企业是标准园创建的具体承担单位,是第一责任人单位,负责完成各项创建目标任务。每个标准园都要落实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技术指导专家;都要按照规范的规格和内容树立标牌,示范展示创建成效,接受社会监督。

    (三)落实标准规范。标准化是标准园创建的核心。一要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各地要根据当地气候特点、生产方式和农民的技术水平等实际情况,实化、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解决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同时,要组织现场观摩和技术培训,指导农民切实按照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田间管理,解决标准挂在墙上、揣在兜里的问题。二要应用各项生态栽培技术。各标准园要通过改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配置防虫网、粘虫色板、杀虫灯、性诱剂、防雾滴棚膜、滴灌、水肥一体化、农机具等生态、节本的设施设备,增强病虫害绿色防控、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提高质量安全和应急供应水平。三要实施标准化的全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各标准园要通过项目实施,切实完善并落实标准化的投入品管理、档案记载、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可追溯等五项制度,逐步构建园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落实统一服务。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实行统一生产、统一加工、统一销售,提高组织化程度。一要大力推行病虫害统防统治。标准园要依托或建立病虫害防治组织,实行农药统购、统供、统配和统施的“四统一”服务,严格执行安全用药规范,从源头上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二要大力推行采后商品化处理和加工。蔬菜标准园要统一推行分等分级、包装、预冷等采后商品化处理,提高产品档次。三要大力推行品牌化销售。标准园要积极引入绿色、有机、GAP等认证,加大产品推介宣传力度,加强诚信建设,提升品牌知名度,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五)落实配套资金。标准园创建既涉及改善生产条件的硬件建设,又涉及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实施全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软件建设,建设内容多、任务重,需要的资金投入量大,市财政资金远远不能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各地要整合现有项目,并积极争取财政、计划专项资金支持,确保圆满完成项目各项目标任务。

    (六)落实督查指导。市农委将定期组织领导小组、专家组、工作组进行督查指导。各区县农业部门也要不定期组织专家对标准园创建活动进行督导,重点督促落实工作责任、关键技术、生产规程、技术培训、统一服务、配套资金、质量管理、树立标牌等,确保各项技术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全面完成标准园创建目标任务。要根据实施方案,细化资金项目,加强资金管理,严格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督导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项目内容全面、工作措施落实、补助政策到位、实施效果明显。

    (七)落实考评验收。为规范和加强财政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该项目将采取“先创后补”方式。市农委将按照《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管理细则》、《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规范》、《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考核验收办法》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各区县农委要会同财政部门,按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考核验收办法和评分细则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合格后由上海市农委组织专家对标准园进行最终考核、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标准园,市级财政兑现奖补资金。

    (八)落实宣传引导。为提供一个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宣传报道标准园创建工作,我们在上海农业技术网开辟蔬菜标准园创建专栏,把每个标准园的基本情况、工作进展及园貌、商标、主要产品照片等挂在网上,扩大社会影响。各区县要及时把工作部署和工作动态上传至网站,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各区县也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上海市蔬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全部评论

标签:

分享到:

字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