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同意光明食品集团崇明农场水产养殖场实施“退渔造林”的批复

光明食品集团:

你集团《关于崇明农场水产养殖场实施“退渔造林”的请示》(光明企划〔2019〕153号)收悉,经研究,我委不同意你集团将崇明农场区域内2.1万亩鱼塘实施“退渔造林”。理由如下:

1.你集团崇明农场2.1万亩鱼塘已于2016年列入由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编制完成,并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实施的《上海市养殖业布局规划(2015-2040年)》(沪府〔2016〕17号)。如将此2.1万亩水产养殖场全部实施“退渔造林”,则属于规划重大变动,需要经三部门同意,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市规划资源局单方将此2.1万亩鱼塘作为可造林空间,予以“退渔造林”的做法不符合规划实施的有关要求。

2.你集团崇明农场2.1万亩鱼塘全部取得了崇明区政府核发的水域滩涂养殖证,并全部完成了市级标准化水产养殖场改造,且都是300亩以上连片的标准化水产养殖规模场,占全市300亩以上标准化水产养殖规模场35%左右。如此2.1万亩鱼塘全部“退渔造林”,将对我市的水产养殖生产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地产水产品对我市的供应量也将大幅减少,且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投入的财政资金以及标准化项目后评估、审计等都将存在隐患。

3.你集团是实施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重点企业,也是完成我市乡村振兴战略指标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员,若在你集团崇明农场实施“退渔造林”,将直接影响到我市乡村振兴战略中涉农(渔)指标的完成。

此复。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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