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沪崇渔测23107号船转让过户的批复

崇明县农业委员会:

你委《崇明县农业委员会关于沪崇渔测23107号船转让过户的请示》(崇农渔〔2015〕1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县沪崇渔测23107号船转让过户,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所有权转移手续。

此复。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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